语言学家史蒂芬·平克说:“如果一个人的大脑里没有一个概念的话,就不可能理解相关事物,如果一个民族的语言中空缺某个概念的话,那么整个民族就倾向于不去思考相关现象。”
可见,人类是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概念,来把握纷繁复杂的世界的。
然而,比缺失概念更严重的,是对概念的混淆和误解。无论是生活、商业和政治,混淆概念,都会出大问题。
比如,“文明”与“文化”。这两个词,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用,但事实上,即便是专家学者,也很少能把两者的关系讲清楚。然而,混淆、误解这两个司空见惯的概念——“后果很严重”。
▍知道100种酷刑的方法,叫文化
知道不能使用酷刑,叫文明
长期以来,我们在使用“文明”“文化”两个概念的时候,总是冠以一些前缀,比如“中国文化”“中华文明”“世界文明”“民族文化”等等。
从表象来看,“文明与文化”似乎没什么区别,冠以什么样的前缀,不过是约定俗成的搭配习惯而已。然而,透过著名学者刘刚、李冬君的代表作《文化的江山》一书,我们却发现,二者在本质上完全不同。
我们通过书中对“商周之变”的剖析,便可以很清晰地区分“文明”与“文化”的根本分野。
我们熟悉的商朝,是由“商人”这个族群建立的——“商人”不是指做生意的人,而是指商族。
在他们的观念中,只有“商人”才是“人”,他们自认为“天命降于商人”,为了让上天能够永远地保佑自己,商人会经常进行大规模的祭祀活动,祭祀当中会大量用到活人做祭品。而献祭的这些活人,来自对外战争中所俘获的其他族群的人。
可见,“商文化”,只能被“商族”所接受,对于其他族群,意味着灭顶之灾。它不具备“普遍性”,是一种强烈的“特殊性”。
而这种特殊性,必然会遭到其他族群的反抗。
其中,周人是最主要的一支抵抗力量。在抗争的过程中,周人提出一个全新的观念,那就是“天命降于周王”,完全不同于商族的“天命降于商人”。
乍看,这似乎把天命的载体变得狭隘了,但实际上,是把它变得普世了。
因为,“天命降于周王”意味着周王便是天下的共主,他不仅仅要为周人主持正义,而是要为全天下人主持正义,这是一种真正的普世主义观念。
只有这样,才能动员所有族群推翻商朝的统治,甚至商朝的军队也因此临阵倒戈,如此,周王室的大业才能成功。
正是在“商周之变”之后,“中华文明”“中国”等概念,才算真正登上历史舞台——
在这一“天命降于周王”的“天命观”指引下,“中国”一词意味着“天下的中央”,也就是全世界的中心,而“中华文明”指的是全天下人共同拥有的精神财富。
中华文明的普世主义理想诞生了。
由此,抛开具象的历史,我们便可以对“文明”做一个精确的定义。
文明,是一种能被人广泛接受的普遍秩序,天然具有可拓展性。
文明的“正当性”,在于对一种理想,一种价值的追求与认同。
文明的“普遍性”,在于它并非局限于某一族群的小传统,而是根植于全人类的大传统。
普遍性与特殊性,如此定义文明与文化,或许过于抽象,如果举例来说,那就是——知道100种酷刑的方法,叫文化,而知道不能使用酷刑,叫文明。
▍文化不能以特殊性为由,拒绝文明
如今,我们常常会在网络看到这样的观点——
“某某国有特殊国情,绝不能随意照抄世界经验。”
这是混淆文明与文化的典型。
文化,是历史性的,是对生存结构的特定表达,任何文化都会构成了一个自洽的封闭结构系统。这个系统能带给共同体想象中的安全感,因此,与文明有所不同的是,文化是历史的结果,天然具有特殊性、遮蔽性,以及对抗性。
中国政法大学的王人博教授,在《1840年以来的中国》一书中,对“文化”的特殊性与“文明”的普遍性的关系,做了通透的解读——
1840年之前,中华帝国以“儒家伦理”安定天下,中国知识分子除了中国文化——“人伦”、“孝道”、“忠君”之外不知道还有其他东西,其文化的遮蔽性可见一斑。
1840年之后,中国被强行拖入现代文明大潮,立即面临着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由于现代文明是一种无限扩张的、无比强大的秩序,传统社会在它面前不堪一击,如果固守中国传统文化,不作出任何变革,那就只能是死路一条。
因此,“文化”与“文明”的第一层关系,就是文化不能以特殊性为由,拒绝文明。
换句话说,特殊性不能对抗普遍性。真正富有生命力的文化,是要拥抱人类已经抵达的文明地基——尤其是思想、精神和制度文明,从而消解遮蔽效应,拓展未来的生存道路。
以我们的近邻日本为例。
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尽管学习了西方的种种制度,但是仍然保留了日本文化中特殊的天皇制度——宪法明文规定天皇万世一系,大权独揽,最终导致日本走向了法西斯军国主义道路,不仅给日本,也给全世界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而二战后的日本,没有死守民族自尊心,沉浸在“大日本帝国”的历史梦幻中,而是全面拥抱现代文明——限制天皇权力,施行君主立宪;解散财阀等垄断资本,铲除法西斯经济基础,全面拥抱自由市场;禁止传授封建伦理,确保青少年都能接受现代教育。南江雨韵3
我坚定的不让泪水涌出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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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要俯下身来尊重具体性的文化
否则就沦为空洞的口号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重复的行为,形成了习惯;一个群体共同的习惯,就是习俗;一个地区的习俗,构成了传统;千百年积淀出来的传统,就是文化。
于是,文化与文明之间,便引发了一个强烈的冲突,文化只有融入文明,才有生命力,但是要改变文化,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王人博老师在《1840年以来的中国》一书中,对这一经典悖论,做出了精彩的分析。
他认为,普遍性是从众多特殊性抽象而来。例如,“人”这个概念,人之所以能脱离肤色、种族、地域、风情而共同被表述为“人”,依赖的是思维对人的具体差异性的模糊处理,抽象出共通性。
同样,“文明”这个概念,之所以能超越如此众多的特殊文化,被奉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文明”,在于它对所有不同族群所认同的普遍价值,进行了抽象。
然而,文明所代表的抽象价值,只能给出意义和方向,离开了具象的人,具体的现实,文明便成了一句空洞的口号。
所以王人博老师说:“普遍性的成立深植于特殊性的具体实践中,而不是普遍性取代了具体性。事实上,人既需要普遍主义的价值作为方向,又热心自己的个性化的存在。抽象与具体、绝对与相对的辩证运动,是西方价值变性为人类共同实践的普遍价值的一个途径。”
此言,道出了“文化与文明”的第二层关系,文明必须俯下身来,亲近文化,文明绝不能高高在上,试图全面消灭文化,也就是说普遍性不能完全取代特殊性。
以著名生物学家达尔文的故事为例。
1830年代,达尔文去原始部落考察,把当地的一个小男孩带回英国精心培养,他长大后,成为了一个绅士,并重返部落。
当达尔文回到部落考察时,发现小男孩竟然被吃了,当地酋长不耐烦地解释道:“那小子自称是大师,整天只知道夸夸其谈,什么都不会做,连兔子都不会杀。我们觉得留着他也是多余,就把他给吃了!”
可见,文明若是强行改造文化,其结果只能是发生剧烈的排异反应。
再举一个和中国人关系比较近的例子,也是王人博老师在《1840年以来的中国》一书中的一个经典案例。
请问,假若一个人走在斑马线上遇到红灯,但没有车辆驶过,这个人应该是走还是停呢?
按照西方国家的经验,遵守规则就是无论是否有车辆驶过,遇到红灯行人就应该停下来。如果用西方的经验来衡量,很容易得出中国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结论。
但事实上,中国人对规则的理解是情景化、语境化的。中国人是一种经验至上的动物,不信奉绝对化的规则。因此是否通过马路,会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安全的经验来判断,没有人会跟红绿灯较劲,因为这会被视为“傻”。
这并非中国人不讲理,而是这个理是交给了具体实践的个人,在特定的情境中由他自己做出判断。而且,中国人也愿意相信,君子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因此,王人博老师认为,文明真要成为普遍性价值,它不应凌驾于具体性的文化之上,而是俯下身来尊重和亲近具体性的文化。舍此,或许没有更近的路。
美国小说家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同时保有全然相反的两种观念,还能正常行事,是第一流智慧的标志。”如何辨别文化与文明,如何正确看待文化与文明,需要的正是这种智慧。文化具有遮蔽性,若不想走进死胡同,便不能以特殊为由,拒绝普世文明。但是,尽管文明天然具有拓展性,普适性,但若不能俯下身来尊重、亲近文化的特殊性,那么所谓的“文明”,不过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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