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土缺一塊告中國政府! 北京高院:人民無權知道國土版圖

中國退伍軍人、獨立研究人員殷敏鴻先後向中國外交部提告2次,控訴中國政府刻意隱瞞領土唐努烏梁海遭俄羅斯占領的消息。中國外交部認為,國土訊息涉密,不屬於政府向人民公開的資訊。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公告顯示,駁回殷敏鴻上訴,決定不予立案。法律服務公司認為,法院的回答顯示,中國人無權知道中國國土的版圖。

  • 去年9月,中國外交部以殷敏鴻申請的資訊涉密,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範疇為由拒絕答覆殷敏鴻。(圖擷取自推特)去年9月,中國外交部以殷敏鴻申請的資訊涉密,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範疇為由拒絕答覆殷敏鴻。(圖擷取自推特)
  •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今年9月10日裁定,駁回殷敏鴻上訴,維持一審裁定,決定不予立案。(圖擷取自推特)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今年9月10日裁定,駁回殷敏鴻上訴,維持一審裁定,決定不予立案。(圖擷取自推特)

綜合媒體報導,去年8月15日殷敏鴻向中國外交部申請政府訊息公開,查問「1949年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沒有簽署過放棄中國國土(唐努烏梁海地區)的協議?」據了解,唐努烏梁海歷史上屬於中國領土,1914年被沙俄佔領16.8604萬平方公里,建立「圖瓦共和國」;1945年,美蘇英三國簽訂雅爾達協議,承認外蒙古獨立,但是沒有對唐努烏梁海做出明確指示,中國也並未在法律上放棄俄佔唐努烏梁海的領土主權。

去年9月,中國外交部以殷敏鴻申請的資訊涉密,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範疇為由拒絕答覆殷敏鴻。回函中稱,如果不服,可申請行政覆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此,殷敏鴻在今年3月7日對法院提起訴訟,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其後裁定不予立案,殷敏鴻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今年9月10日裁定,駁回殷敏鴻上訴,維持一審裁定,決定不予立案。該法院認為,簽訂邊界領土條約屬外交國家行為,但已簽訂的條約屬政府資訊,外交部答覆政府訊息公開申請示具體行政行為,不屬於外交國家行為,訴訟請求僅僅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外交部公開簽訂過的關於唐努烏梁海歸屬的相關條約(如果簽訂過的話)如果沒有簽訂過則回答沒有或不存在,並未對簽訂領土邊界條約的外交國家行為提起訴訟,如要求修改,廢除相關條約等。

中國的「律酷法律」服務有限公司5日在微信上指出,這麼簡單問題,為甚麼搞得這麼複雜,「外交部答覆:中國領土版圖涉密,中國人沒有權利知道;北京高院回答:外交部答覆正確,我們不管。中國的版圖中國人不能知道,誰能知道呢!這個問題太深奧了,無法解答。」

「律酷法律」提到,中國刑法第282條規定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律酷法律」諷刺說,「某些人小心了,如過你知道中國實際版圖,是否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呢?」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603244?fbclid=IwAR1AoXkS92DgDZgiwae6vBLLpr5YUYpGs7bRLd_l74dqC9KIsUzIQkCWo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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