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運動,運動

分類: 政治

日期 2018年2月23日

媒體 微信公眾號《孫立平社會觀察》

導讀:

「運動」這個詞,在中文和英文的社會語境下,有著完全不同的經驗和感受。 在英文裡,任何遊行示威和抗議活動都可以稱為運動,是個中性詞。 而在中國,基於1949年以來的印象和記憶,一提到運動,基本就指代了由党或者政府自上而下組織的大規模群眾活動,或是計劃經濟下的全民大生產,或是文革時代的全民大批鬥,總之, 是個徹頭徹尾的貶義詞。 或許,這就是眾多中國特色社會現象中最具代表性的字眼之一吧。 本文就將細緻地解釋一番中文版的「運動」及其特徵。

摘要:

做一件事情,可以有兩種最基本的推動方式。 一種是依據規則和程式,按部就班地進行。 一種是以運動的方式,大轟大嗡地推進。 在前者,規則、制度、法治是至關重要的要素。 在後者,權力、動員、強制力,則是最重要的因素。 無論何種方式的運動,都與幾個因素有直接關係,一是革命的慣性,因為運動實際上是一種革命的方式;二是大規模社會改造的目標,這些目標之宏偉,難以用常規化的方式實現;三是常規化的機制或是不好用,或是能力不足, 或是面對的問題積重難返。 運動的方式要成為可能,首先需要一種體制。 在這種體制中,要有一個能發動運動的中樞,這個中樞要麼能動員民眾,要麼能高效地指揮行政系統,或者是兩者兼而有之。 結果,其負面的效應很快就會顯現出來。 一刀切、大呼隆,層層加碼,在任務完成之後,就是一地雞毛。(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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