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實彈開槍前一分鍾追責? 然誰下令10.1佩實彈開真槍?

圖爲中央社發香港10月1日反送中示威警員近距離實彈開槍擊傷一名中學生照片 中央社刊照片

台灣上報今天就香港警方實彈槍擊反送中示威者,打傷中學生事件發表評論,指出讓港府警隊與香港人民互相仇視敵對、彼此視如寇仇,正是中國當局想要的。香港警方曾辯護說向軀幹開槍是國際警方慣例,但文章指出,“鎮暴不帶槍”;因爲在激情混亂的場面裏,一方面是怕警察失控開槍傷(殺)人,另方面也怕警察被奪槍反而造成更大的危害。這幾乎是全世界正常國家處理群衆運動的一致作法,而港警明顯反了這樣的守則。

據上報今天發表社評談港警開槍前的一分鍾。文章強調,讓港府警隊與香港人民互相仇視敵對、彼此視如寇仇,正是中國共産黨想要的。

該文章說,香港警察開槍擊傷示威少年的畫面震驚全世界,不同于流傳在台灣社群媒體的“開槍前10秒”版本,這兩天也流出一份“開槍前1分鍾”的畫面。畫面裏,落單的警察被一群勇武派示威者逮到,被一路追打,倉皇而逃,混亂間,警察跌坐在地,勇武派示威者正打算圍毆他,但馳援的警力已經及時趕到,雙方一陣亂打,在少年即將揮棍向警察時,員警掏出手槍擊向他,少年流血倒地,一群人一哄而散。

據該文章說,這個“港警開槍前1分鍾”的版本,相當程度改變了港警開槍擊殺少年的敘事,許多香港建制派藍絲以此認爲,黑衣人群起攻擊警方,警察迫不得已自衛,才是開槍的主因。當然台灣也有不少人看似“中立”的說法,除了韓國瑜不著邊際地宣稱“反對暴力”以外,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柯文哲說,香港“紛擾”一直繼續下去,就會“擦槍(開槍)走火”。

據該社論認爲,其實,這件事的是非關鍵不難理解,它不是“開槍前10秒”或“開槍前1分鍾”的敘事方式,而是爲何這些在前線執法鎮暴的警察會配戴實彈槍枝的問題?台灣已經三次政黨輪替,面對不同性質的街頭運動,不分藍綠政府的共同態度就是就是“鎮暴不帶槍”;因爲在激情混亂的場面裏,一方面是怕警察失控開槍傷(殺)人,另方面也怕警察被奪槍反而造成更大的危害。這幾乎是全世界正常國家處理群衆運動的一致作法,而港警明顯反了這樣的守則。

社論說,畫面裏,馳援的香港警隊員警最後都掏出左輪手槍對准身邊的示威者與記者,而其中一個員警對半公尺外的少年擊發,這顯示讓若幹鎮暴員警配槍已經是香港警隊標准配備。有實彈配槍,就是允許香港警隊開槍,要說港府允許鎮暴警在特定狀況下“射殺”示威抗議者也行。開槍後,一位勇武派示威者沖向前想關心受重傷的同伴,卻立刻遭到員警壓制,而員警急著舉槍威嚇其他人,卻任憑中槍示威者繼續流血長達三分鍾,這畫面早已揭示香港警民之間的對峙與仇視之深重。

據該文章說,所以這不僅不是柯文哲說的“擦搶走火”,也不是他口中的“紛擾”,甚而不是他先前诠釋的香港社會世代與階級矛盾;這種向自己人民開槍的作法,其實是將香港人視爲可以迳行槍決的“非我族類”,不會有任何一個權力來自于人民授與的政府可以這樣統治自己的人民,而不受到任何的問責追究。某個程度來講,讓港府警隊與香港人民互相仇視敵對、彼此視如寇仇,正是中國共産黨想要的;因爲它既然無法管治這群“刁民”,所以讓沖突無線上綱,讓港人互相埋怨,讓社會無止盡地紛亂,等到香港社會遍體鱗傷,才是它坐收漁利的時候。畢竟,香港之于共産黨的維穩,根本是化外之地。

該文章說,但有“港警開槍前的1分鍾”,當然也可以有“港警開槍前的24小時”,“港警開槍前的這3個月”。在“港警開槍前的這3個月”裏,我們仿佛看到數次的百萬港人上街訴求,卻得不到任何回應,于是陸續有港人激憤抗爭、以死明志,卻還被毆被辱,主其事者卻從不受追究,一夕之間,理當保護人民的香港警察卻成爲人見人怕的“暴警”與“黑警”;于是,港人抗爭升級,暴力壓制也同時升級,如此循環,還不知伊于胡底。

該文章指出,在“港警開槍前的24小時”的版本裏,我們看到一個被射殺的18歲少年曾志健一樣的少年“阿偉”,他逐一在鏡頭前配戴自己的抗爭配件,告訴記者他出來抗爭的原因。他說,每次出來都預料自己會死,所以出來前就已經寫好遺書了,交代同伴,如果自己浮屍江面,就把器官捐出來幫助別人;他說道,家人知道他在抗爭,但因爲怕父母難過,所以沒告訴他們遺書的事;父母是支持他的,還哭著對他說,就是因爲他們當年沒站出來抗爭,所以讓下一代面對這樣的事,“是我們拖累了你們”。

該文章最後說,不管是港警開槍前的10秒鍾、1分鍾、24小時,甚或是3個月,都是香港正在發生的事,哪個敘事更接近香港的真實?其實不言可谕。如今香港的種種,就是一個極權政府硬要統治一群自由人的悲劇;令人無奈痛心的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來源:http://www.rfi.fr/cn/中国/20191004-港警实弹开枪前一分钟追责-然谁下令101佩实弹开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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