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條例,犧牲香港誘捕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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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評論認爲,《逃犯條例》修訂,不只是一般政治沖突,而是涉及經濟和法律;它也不只是香港或中國的“內部事務”,更涉及台灣丶中國地位論以及歐美大國與香港的關系。

(德國之聲中文網)6月4日,來自香港、在德國獲准政治避難的政治活動者黃台仰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那個世界所熟知的香港,會死亡嗎》,指出香港政府現在顯然是在北京的直接影響下,它提出修改現有的引渡法,賦予基本上是由中國共産黨挑選的香港領導人前所未有的權力,在香港抓人,將其送到中國接受審判。新法案將適用于任何被中國當局指控違反中國法律者,包括香港公民丶大陸人,甚至是在香港旅遊的外國人。中國的司法系統以腐敗聞名,而且往往是作爲一個鎮壓的工具。新的引渡法可以用于鎮壓任何形式的政治反對或異議。

黃台仰說,”我在天安門大屠殺30年後的今天寫這篇文章,因爲隨著中國政府在國內外變得越來越專制,我們需要記住丶挖掘和複興六四和雨傘運動的理想和精神”。”60年前,達賴喇嘛爲躲避中國共産黨的迫害逃離西藏。30年前,天安門大屠殺之後,中國學生逃離了大陸。現在,我們中的一些人逃離了香港”。

 

“條例修正之日,便是香港滅亡之時”

台灣《新新聞》發表文章《從一國兩制到內地延長》,作者吳豪人說,香港政府(如果還有這個東西的話)執意修訂《逃犯條例》,已經引起了香港與國際輿論強烈的批判。略有現代法治知識者,都很清楚這個修法乃是”改惡”──試圖推翻九七之前深謀遠慮丶保障香港人權不受中國法律拉低水准的立法。法律如同一切制度,改惡容易改善難。改善需要知識與公民道德的全面提升,改惡只需要無恥與墮落。

文章認爲,前近代大部分帝國毋甯都不是法律帝國。但囿于知識與技術水平,整體的爲惡,也絕不如史書的危言聳聽。然而,這也是爲什麽人類對納粹如此心有余悸的原因。因爲納粹初次證明了,現代政治,完全可能將工具理性的統治技術,與人性尊嚴權利保護完全切割。《逃犯條例》從”一國兩制”改惡成”內地延長”,無非新納粹的啼聲初試。送中即是亡港。香港居民如不奮力抵抗,那麽條例修正之日,便是香港滅亡之時。

從”無法無天”到 “依法引渡”

台灣《上報》發表文章《逃犯條例對台商回流的影響》,作者盧斯達說,因一宗台灣殺人案牽起的《逃犯條例》修訂,在香港”回歸”後一系列政治沖突之中最爲特別。它不只是一般政治沖突,而是涉及經濟和法律;它也不只是香港或中國的”內部事務”,更涉及台灣丶中國地位論以及歐美大國與香港的關系,香港更像一條在中美大國風暴中飄流的孤舟。

文章說,《逃犯條例》即便未修訂,中國也已經派人強行擄劫”銅鑼灣書店”的負責人回中國秘密審判。其中一個受害者桂民海還是拿瑞典護照,是瑞典人,也強擄北去,官方強辯桂民海”首先是中國人”,顯示中國已經無法無天,早已將自己”原始司法管轄區”覆蓋到香港。這一刻,香港也早就淪陷了,只是說現在中國還是強擄,但修訂之後就是”依法引渡”。中美大國爭霸,美國先打科技,肢解華爲,發起西方廠商圍攻,在科技問題上,台灣的取態變得很重要,犧牲香港作爲誘捕台灣或者歐美要人的捕鼠器,是不難想像的。

台灣民主在北歐得到更多認同

台灣《報導者》發表文章《戰狼在北歐──從瑞典與中國互動,看台灣的國際處境》,作者吳媛媛說,在瑞典駐中國大使館的網頁上,最近悄悄的換了一位新的大使。前大使林戴安(Anna Lindstedt),因爲參與秘密安排與中共線人秘密談判,在2月中突然被瑞典外交部和國家安全警察召回瑞典進行審查。

文章說,瑞典外交部曾經從非民主國家的政府和軍隊手中援救出不少瑞典籍人士,尤其是面對規模較松散的腐敗政府,或是在戰亂時局,可以相對輕易地和當地基層警方或官員談判丶進行賄賂或直接雇傭兵救援。然而如果面對的是較有組織的威權政府,無論是”惹不起”的大富國中國,或是比較”惹得起”的非洲小國厄利垂亞,瑞典都很難以國家對國家的身分要求對方釋放政治犯。

作者認爲,民主國家在面對迫切的實質問題時,各種機制依然會依循法治原則確實運作。目前,和學術自由抵觸的孔子學院已經陸續消失在瑞典各大學,試圖搜集新疆移民情報的中國間諜也被瑞典當局拘捕審判。此外,瑞典官方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加入WHO等組織,媒體丶學術機構丶民間輿論也大多對台灣采取友善的態度。

 

來源:https://www.dw.com/zh/墙外文摘修条例牺牲香港诱捕台湾/a-49119680

[摘編自其它媒體,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
摘編: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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