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六年医院院长的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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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部某省一个普通县的人民医院院长,正科级,床位四百多张,职工八百来号人。
一、我最大的工作不是看病,是”不让人走”
外人以为院长的核心工作是抓医疗质量。错了。我每天最耗心力的事情,是想尽办法不让病人往上跑。
县域医共体搞了好几年了,上面考核我们的核心指标叫”县域就诊率”,要求达到90%。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县每生100个病,得有90个在县里解决。
但真实情况是什么?我们县离省城高铁四十分钟。老百姓现在兜里有点钱、手机上信息又通畅,稍微重一点的病,心里第一反应就是”去省里看”。我拦不住,也没有权力拦。我能做的,是在他还没起念头的时候,把他接住。
所以我这几年花了大量精力干一件事:从省城三甲医院”借”专家下来坐诊、做手术。表面上叫”对口帮扶””专科联盟”,实际操作是什么样的?我得自己开车去省城,请人家科室主任吃饭,一个一个谈。人家凭什么来?帮扶是有文件的不假,但文件管不了人家的腿。真正让人家愿意来的,一是我给的手术台次费够意思——这个钱从哪个口子出、怎么做账,我不展开说了,懂的都懂;二是我把最好的病源给他,让他来了不白跑,有台上的东西,回去也能算工作量。
这本质上是什么?是我拿自己医院的收入,去”买”省城专家的时间和品牌,来完成上面压给我的就诊率指标。省城医院乐意,因为他们的医生多了一个创收渠道;专家乐意,因为在县里做手术比在省城排队等床位效率高;病人也确实受益了。但这中间的费用、酬劳、安排,每一步都走在灰色地带。我不做,指标完不成;我做了,审计来了随时可能有问题。
这就是县级院长的日常处境:你必须违规才能达标。
二、医保,是悬在头上的刀
很多人不知道,现在县级医院最怕的不是医疗事故,是医保拒付。
我们是DRG付费,每个病种一个打包价,超了医院自己吞。这个制度的初衷我理解,控费嘛。但落到我们这种县医院头上,就变成了一场精密的算账游戏。
举个例子。一个老年人,冠心病合并糖尿病合并慢性肾功能不全,收进来了。按DRG,我只能选一个主诊断入组,打包就这么多钱。但这个病人实际住院期间要处理三四个问题,用的药、做的检查,成本远超打包价。怎么办?
真实的操作是:很多科室主任会”选组”。什么意思?就是在几个可选的诊断编码里,选一个权重最高、报销额度最大的当主诊断。这算不算骗保?严格说,每一个诊断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排列顺序做了优化。但这个”优化”的空间,就是所有医院都在做、谁都不会承认的事情。
还有一种情况更普遍:分解住院。一个病人本来住十四天能解决的,拆成两次,每次七天,中间让他回家待两天再来。为什么?因为DRG对超长住院有额外扣罚,拆开来每一次都在合理天数内。病人麻烦吗?当然麻烦。但如果不拆,这个亏损就落在科室头上,科室奖金就受影响,主任就会来找我拍桌子。
我跟卫健局领导私下喝酒时说过一句话:”你们不要假装不知道所有医院都在做这些事,然后等哪天需要处理谁的时候,再拿这个当把柄。”他笑笑没接话。
DRG的本质困境是:它假设每个病人都是”标准病人”,但县医院收的恰恰是最不标准的病人——老年、多病共存、基础差、依从性差。制度设计者在省城三甲拿数据建的模型,套到我们头上,削足适履。
我现在最怕的科室不是外科、不是ICU,是医保办。那几个做医保编码的小姑娘,某种程度上比我的副院长权力都大。她们才是真正决定这家医院每年能收回多少钱的人。
三、人才困局——不是招不到,是留下来的那个才要命
所有县医院院长都会说”人才引不进”。这是事实,但不是全部的事实。
更深层的问题是:真正拖垮科室的,往往不是缺人才,是走不了的”老人”。
我们有好几个科室,主任五十岁出头,技术停留在十几年前的水平,新的术式不会做、不愿学,但他是正式编制、是老资历,科室里的人脉关系盘根错节。你动不了他。提拔年轻人上来当副主任?他在背后使绊子。引进一个外面的硕士?不出三个月被排挤走。
我曾经下了很大决心,想把骨科主任换掉。这个人业务能力在全院排名靠后,但他是本地人,社会关系很广,很多乡镇的骨折病人是他的”固定客户”——出了事,家属第一个电话打给他,他说来我们医院就来我们医院。你把他换了,这条病源渠道就断了。
后来我没换。我选了一个折中方案:让他继续当主任,但暗中把几台关键手术的主刀权给了一个年轻的副主任医师。两边都得罪,两边都安抚,这就是县医院管理的日常——不是做正确的决定,是做”最不坏”的决定。
说到编制,再多说一句。现在上面提倡”去编制化””备案制”,听起来很美好。但实际效果是什么?以前好歹有个编制能吸引人来——虽然县医院工资低,但编制是铁饭碗,考公考编的人还愿意看一眼。现在你告诉人家”我们是备案制”,意思就是”跟合同工差不多”,人家更不来了。省城民营医院出两倍工资挖我一个成熟的麻醉医生,我拿什么留?谈情怀?
四、绩效改革,是我挨骂最多的事
我上任第二年推了一次绩效改革。初衷是打破大锅饭,拉开收入差距,让干得多、干得好的人多拿钱。方向没有错,但过程差点把我干翻。
核心矛盾在哪?在”不能跟业务收入挂钩”这条红线上。
上面三令五申,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文件写得明明白白。但你仔细想想,一个外科医生,一年做五百台手术和做一百台手术,如果收入差不多,谁还愿意拼命干?
所以所有医院的绩效方案,都是在”不直接挂钩”和”实质上挂钩”之间走钢丝。我们用的是RBRVS——按工作量计分,不同术式不同分值,分值乘以分值单价就是绩效。表面上,我算的是”工作量”,不是”收入”。但工作量高的科室,收入一定也高——这不是挂钩是什么?只不过中间隔了一层遮羞布。
改革刚推的时候,内科集体炸锅。因为按RBRVS一算,外科的手术操作分值远高于内科的查房、开医嘱。内科主任直接找到我说:”我管五十张床、天天加班到晚上八点,凭什么收入比骨科低一大截?骨科主任下午三点就走了!”
他说得有没有道理?太有道理了。内科的工作——慢病管理、疑难鉴别、多学科协调——在任何量化工具下都是吃亏的。因为这些工作看不见、摸不着、不产生明确的”操作”。但这些工作恰恰是县医院的命脉,因为我们70%的住院病人是内科病人。
最后我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给内科加了一堆”软性加分项”:教学带教加分、疑难病例讨论加分、慢病管理质量加分。这些分值怎么定的?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就是我和几个副院长坐在办公室里拍出来的,目的只有一个——把内科的总绩效往上拽,拽到他们不闹的程度。
绩效改革的真相是:不存在一个”公平”的方案,只存在一个”各方都能忍受”的方案。院长就是那个被所有人骂、然后不断调参数的人。
五、关系比制度管用,这话我以前不信
当院长之前,我是业务副院长,觉得自己是个技术型干部,靠能力说话。当了院长才知道,这个位置上,技术只占两成,剩下八成是”关系”。
跟卫健局的关系——局长换了两任,每一任的风格不同,侧重点不同。有的局长重视公共卫生,那我就得把疾控、慢病管理往前摆;有的局长重视基建,那我就得配合推新院区的项目。不是我没有自己的规划,是我的规划必须嵌套在局长的政绩诉求里,否则资源到不了我这儿。
跟医保局的关系——前面说了,DRG时代医保局是真正的”金主”。每年年底医保清算,有没有追加资金、有没有扣款宽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平时的沟通。我不是说送礼——那个层面的事我确实没做过,也不敢做。但逢年过节带两箱水果去坐坐、平时有什么数据主动报、医保局搞活动积极配合——这些”感情维护”不能少。不做这些的医院,年底清算的时候,总会”恰好”被发现更多的违规扣款。
跟县领导的关系——这个最微妙。县医院名义上归卫健局管,但实际上院长的任命、医院的大额投资、新院区的地皮,都要县里点头。你说我一个正科级干部,跟副县长汇报工作是什么感觉?就是又当院长又当”项目经理”又当”公关经理”。
最让我哭笑不得的一件事:去年县里搞一个招商活动,让我们医院出人去当志愿者。我说我们医护人员排班已经很紧了,能不能少出几个?结果领导一句话:”医院这么多人,出二十个都抽不出来?”最后我出了二十个护士去会场当引导员。那天急诊恰好忙,护士长打电话来骂我。
六、有些事我做了,但我不确定对不对
坦白说几件我自己也拿不准的事。
第一件,我默许了一些科室的”挂床”。 什么叫挂床?就是病人其实可以不住院,但科室把他收进来,做日间能完成的检查和治疗,住上两三天。为什么?因为门诊的检查医保报销比例低,住院报销比例高,病人负担小、科室有收入、医院有量。三方得利,唯一受损的是医保基金。我知道这不对,但当一个科主任跟我说”院长,我不这样做,这个月科室就亏了,奖金发不出来”的时候,我很难说出”那就亏着”这句话。
第二件,我在采购上做过一些”合规的变通”。 集采以后,很多药品和耗材价格确实降了,但也带来一个问题:有些中标的厂家供货质量不稳定,或者临床上医生就是觉得不好用。比如某个品牌的骨科钢板,中标价确实便宜,但手术室的医生反馈说手感不行、容易滑丝。怎么办?我不能公开说集采产品不好——这是政治不正确。但我可以在”备选目录”里保留另一个品牌,以”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的理由走特殊通道采购。这个”不可替代”的认定,说到底是我签的字。
第三件,我对一些收费的”灰色操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最典型的是超声科。一个腹部B超,医保定价非常低,但如果做”超声弹性成像”,可以额外收费。于是你会发现,我们医院几乎每一个做肝脏B超的病人都”顺便”做了弹性成像。有没有必要?大部分没有。但超声科主任跟我说的话很现实:”定价标准十年不调,我们科室七个人,就靠这个养活。你要是把这个砍了,明天就有人辞职。”
七、最后说点心里话
干院长这几年,我最深的感受是:这个系统不奖励老实人。
老老实实执行每一条规定的医院,一定是活得最惨的医院。因为规定和现实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而所有人都假装这条鸿沟不存在。上面发文件的人知道基层执行不了,但他们需要这个文件来表示”我管了”;基层的人知道自己在打擦边球,但不打就活不下去;检查的人也知道你在打擦边球,但只要不太过分、不出事,大家维持一个心照不宣的默契。
真正被处理的人,往往不是做得最过分的,而是在错误的时间得罪了错误的人。 这句话很残酷,但在体制内,它就是最大的生存法则。
我今年五十二了。说实话,如果能选,我不想干院长。回去做一个胸外科的主任医师,每天上台开刀、下台写病历,不用操心那些人情世故、指标考核、合规灰线,多好。
但我走不了。我走了,接替我的人,还是要面对同样的困局。而且他可能还没我周旋得好。
这不是自夸,这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