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被打,牵出惊天卖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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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在他们的公众号上发布了“中国一日”全民写作快闪活动。我写的稿件获奖了,传播学院邀请我于2025年11月2日,到深圳大学参加颁奖活动。
颁奖活动结束之后,11月3日的上午,我决定前往三和。之所以选择去三和,是因为听说三和有很多招工的,像我这种连初中都没毕业的农民工很容易找到工作。我想去找一个临时的工作,做两三个月,挣点生活费;再者,三和在网上太出名了,连日本人都来拍了纪录片。还有什么睡在街边的三和大神,红姐,四元一碗的挂逼面。我很想亲眼去看一看,是否能有很不错的故事,可以用来写成非虚构的文章。
深圳不愧是一线大城市,公共交通十分发达,地铁干净又快捷。无论去哪里,都有地铁和公交车。出租车的价格也不算贵,服务也很好。中午,我赶到三和,发现街面很干净,跟传说中脏乱差的三和并不一样。只有两三家人力公司在招工。工作人员见我在看招工广告,就邀请我进去看了看,公司的墙上写着,可以提供免费的午餐,我看了看几个正坐在桌边看招工广告的民工,并没有谁得到了免费的午餐。可以免费给手机充电倒是真的。
我坐在招工大厅中的椅子歇了一会儿,在网上查了一下,有网友说,三和基地已经挪到了龙华汽车站周边。我用地图导航,发现不足两公里,我就提着行李,步行赶了过去。
在龙华汽车站西侧的小树林,我看见了几个理发的路边摊,价格比我们乡下都便宜,给男人理一个头只要10块钱。我坐在花坛边歇了一会儿,有几个中介凑过来让我扫码加招工群,我加了两个。下午3点10分,我通过百度地图上的第三方软件携程入住58青旅住宿。
11月5日的早上4点42分,我起床去新千亿商城门口找日结工。到了我发现时间还早,就继续往前走,上了龙华汽车站门前的过街天桥,走到对面的街上看了看,发现电动车棚旁边也露天睡着一排三和大神。再次回到新千亿商城门口,发现找日结工的民工多了一些,但仍没什么招工的。我就去街对面看了看,路过一家招外卖骑手的店铺。店铺里没人,开店铺的也许是为了让别人看清楚店铺的广告,店内灯火通明。店铺的玻璃上还贴着一张毛泽东像。我被店铺的广告吸引,就站在那里仔细看了看,需要什么条件的人才能胜任外卖骑手?看完了,我还举起手机,对着店铺的门面和广告拍了两张照片。我想把店铺和广告的照片发给亲友,让他们帮我参考一下,我是否也可以干外卖骑手。
突然,我听到传来一声暴喝,声音极其洪亮:
拍什么!?不许拍!
我吓得一激灵,扭头循着声源看去。在招外卖骑手的店铺外面,停着一排可以用来送外卖的新电动车,新电动车的那边,还停了一些社会人员的电动车。在电动车的那边,离着我二十几米远,站着一个小个子男人,下身被电动车挡住了,只露出上半身。他扭着头,很凶狠地瞪着我。我一头雾水,这是咋啦?广告也不能拍吗?广告不就是给人看的吗?难道你这招聘外卖骑手的广告是一场骗局,不能让人看?我确实是对着广告拍的,那里有很多个监控,想证实并不难。
我看他不像善类,就没理他,转身走了。他立刻追过来,一边跑一边叫骂:
“他妈的,你是不是在拍我?”
还有几个男人听见他的叫骂声,也随他冲了过来,一边跑一边问那个男人,谁在拍?是他拍了你吗?打他!打死他!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我都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几个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抢夺我的手机,让我把手机打开,翻到相册那一页,找出刚拍的照片。我是平举着手机拍的,视野比较宽。在照片的左下角,确实可以看到他的上半身。由于那时大约是5点零几分,天还不亮,根本看不清他是谁。把照片放到最大,也难以分辨面部特征。我不停地解释,说我没有拍他,我只是在拍招外卖骑手的广告,可他还是不顾我的解释,把我手机上所有的照片和视频都删了个干干净净。我很愤怒,就把手机抢了回来。
他感觉自己找到了我侵犯他的证据,嗓门更高了,一边叫骂,一边和他的同伙对我进行殴打。他妈啦个B,还说没有拍我?……
他数次抡起巴掌和拳头,拍打我的脖子和后脑,以及右耳。这天早上气温较低,只有20度左右,我穿了一件宽大的摇粒绒夹克。夹克的领子又高又厚,这减轻了不少击打。
他的同伙拿脚踢踹我的右腿膝盖处,以及右侧腰胯,另一个同伙也拿拳头击打我。很奇怪,他们都有意避开了能产生明显伤痕的面部。鼻子和嘴巴这些容易流血的部分一次也没被触及。他们好像考虑到了之后的法律后果,这样的作为怎么也不像那些什么都不在乎仿佛行尸走肉般地睡在马路边的三和大神所为。再说了,我刚才看过,那些大神还躺在路边睡觉没起来呢。
凶狠的小个子觉得空手打的不过瘾,还在周围的地上踅摸了一圈,好像在找趁手的家伙。没找到,又使劲对着我的脖子后面抡了一巴掌。然后有两人拉着我的两只胳膊,有人在后面推,说小树林那边没监控,要把我拉到小树林那里,好好收拾我。我这时候还是很害怕的,我不清楚他们是什么人,万一他们身上带的有刀子,把我捅死在小树林里咋办?我想象着,一个小时后,早起晨练的深圳市民,发现草丛里躺着一具浑身是血的尸体……
万幸的是,保安员(他穿着制服,不是警察的制服,我只能叫他保安员。后来在网上查了下,也许叫网格员,还是协警。后来我向马警官反映,说这个保安员应该是你们警察系统的,他的手机里拍了我们的照片或视频,可以向他调取。马警官说他不是警察系统的,是新千亿商城的保安)走了过来。他一边走,一边平举着手机,对着我们,不知是在拍照,还是在录视频。这几个打人者看见保安员举着手机,立刻松开我,四散奔逃。
我拿出手机准备打110报警,保安员说,不用报警了,我已经帮你报了,警察就要来了。果然,一辆警车闪着警灯,从玉翠警务室那边慢慢开了过来。保安员招呼我坐上警车后坐,来到玉翠警务室门口。下了警车,警察问我,他们打了我的什么部位,我低下头,用手指着自己的后脖梗子,说他们主要打了这里。警察看了看,说,哦,很红。警察问我带没带身份证,我说身份证放在青旅了,报身份证号行吗?警察说,那你有支付宝吧,支付宝里面有。我说有,立刻拿出手机,找出支付宝上的身份证图片。
我问两位民警,打人者能否对我进行赔偿?一位警察笑着说,他们哪有钱赔,他们都是三和大神,一天也就挣百来块钱,晚上就睡在大街上。他们混得不好,所以不喜欢被人拍照。因为现在人们都很喜欢发抖音,如果你发了抖音,被他们的亲友看到,他们就会觉得很丢人。所以他们不喜欢被人拍,我们也是只能穿着警服才能拍。我们穿着便衣去拍都不行。我又问是否能抓住他们?警察说,很难。我说,只要住在这里的人,都是要登记的,我刚来就登记了,怎么会抓不住呢?警察说,你也知道,他们是三和大神,都是睡在大街上,哪有登记呢?我说,我看他们不像睡在街边的三和大神。警察说,那就好,但愿他们不是,那样就能抓住他们了。两位警察还说,他们已经不止一次打人了。有的记者来采访拍照,都会被打。
刚才和我并排坐在后座的李警官让我添加了他的微信,他让先回去,十点以后再过来,他会和交班的警察说我的情况,由他们来处理我被殴打这件事。
回到青旅,躺在床上,浑身直抖,脑袋晕晕的,很乱,什么也想不清楚。我想着算了,不追究了,就这样一走了之。就算追究,这些人也未必有钱赔偿我。可我心里又咽不下这口气,觉得一走了之很窝囊,对我的精神将是一个很大的打击,这次屈辱的经历将会长久地压在我的心口,让我抬不起头来。就算无法索赔,我也要让他们进拘留所。
好不容易熬到十点钟,我收拾行李,辞别了青旅的老板。提着行李,再次来到玉翠警务室门口,玻璃门锁着,没人。
我看到有人脸识别的门禁,我把脸凑上去试了一下,显示识别失败。我只好提着行李包,站在门口等着。仅仅过了三分钟左右,一位年轻帅气的骑警飞驰而来。停住车扬了一下下巴问我:你报的警?我说我没报。他拿出手机,对着玉翠警务室门口拍了一张照片,应该是想证明,他已经来过。等骑警走了,我忽然醒悟过来,很可能是我刚才把脸凑过试门禁,触发了报警。深圳警方这点做得还是非常不错的,接警的速度太快了。
我又等了一会儿,拨打了警务室门口的电话。一位女士接通了电话,我刚想说明我的情况,一辆警车就开了过来。我就跟她说,警车已经来了。女士让我跟警察说,就挂断了电话。
一个很壮实的辅警扭着头问我来干吗?我说早上被人打了,李赛龙警官让我十点后来处理。那个辅警很嫌弃地看了我一眼,问:
什么时候来深圳的?
我答:一号下午来的,刚来住在南山区。三号的下午才来这边的。
他问:来深圳干吗?当大神哪?
我觉得他很不友善,就没吭声。警察打开玻璃门,让我进去。我把早上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下,一个警察拿右手的食指点点我说:多事!
我觉得有点委屈,我没拍他们,却被他们打了,怎么就成了我“多事”呢?我就向他们解释详细的经过,一个警察很不耐烦地说:行啦,别嘟嘟啦。
与我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位六十岁左右的大妈,她的电动车不见了,她来请警察调监控,看看她的电动车被谁骑走了。警察花了很大一会儿,也没能找到大妈丢电动车的那段监控,而大妈又不停地在后面催促,让警察很厌烦。
由于我说的时间和地点都很准确,只几分钟的时间,就找到了我被殴打的视频。查看监控的警察把电脑显示器转过来,让我过去看看,是不是这段视频?我看了看,人群在骚乱,奔跑,我被几个人围着推搡踢打。我很肯定地告诉他,就是这段。
他又把电脑显示器转回去,一个人仔细地看。我又坐下等了一会儿,然后有便衣警察让我去位于龙华区人民医院四楼的法医鉴定室门口等着。
我提着行李,走向警务室右侧的摩的。11点39分,到达龙华区人民医院的门口,我用微信,给摩的司机扫了15元的路费。
我坐电梯上四楼,找到法医鉴定室,去厕所小便,然后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着。约四五分钟的样子,刚才在玉翠警务室里见过的一位便衣警察,用手指夹着一张白纸的两头走了过来,白纸应该是伤情鉴定书。只所以说应该是,是因为他没让看过。他走进鉴定室,我也跟了进去,坐在凳子上。医生问我打了哪里?我说主要打在了后脖子,就低下头,伸着脖子让一男一女两个医生查看。他们看了一眼,女医生说没有明显的外伤。我对医生说:我的头晕,右耳也嗡嗡响,手发抖……
还没等医生开口,便衣警察就很不耐烦地说:
“行啦!去外面等着。”
我能跟警察犟嘴吗?只能乖乖地出去。即便我明确提出头晕,也没有动用任何仪器给我检查。然后警察看了我一眼,关上了门,他和法医在里面怎么商量着开鉴定结果,我完全不知道。两三分钟的时间,便衣警察出来了,拿着那张疑似伤情鉴定书,他没给我看结果。让我自己去龙城派出所做笔录。我在医院门口打了一辆出租车,从前挡风玻璃看着不远处骑着摩托车离开的人好像就是这位便衣民警。
12点零8分,抵达龙城派出所门口。我用微信给尧师傅扫了13元。抵达医院到抵达派出所,总耗时29分钟。扣除从医院打车到派出所的时间,我总共在医院待的时间也就10几分钟。用微信支付也算是留了一个证据,证明了我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伤情鉴定。
后来我将该便衣民警的所作所为告诉了陈所长,他没做任何的回应。
自从北京人杨佳冲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杀死六名警察,重伤四名警察与一名保安员之后,警察们的办公场所已经大大加强了安保力量,不是大街上的闲杂人员可以随便出入的地方了。
派出所的保安让我先在本子上登记,由于早上受到过度惊吓,距事发时已经过去了七个小时,我的手依旧抖得厉害,几乎写不清字。登记完,保安给我发了一张来访证。行李不能提进去,只能存在门口的柜子里。我见柜子门开着,就把包塞进去关上了。保安小伙说,你没录指纹呀?我这才看清柜子上的说明,要先按存入键,再录入指纹。保安拿出钥匙,打开我刚才关上的那格柜子。我又按正确的方法来了一遍,把包存了进去。
最后保安还拿着金属探测器,在我身前身后仔细扫描了一番,确认没问题,才打开门让我进去。
很不巧,警察正在吃午饭,没有警察做笔录。在笔录室外等待的只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我坐在那里发愁,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警察下午几点才能上班?
出乎我的意料,警察没有午休,只等了约二十分钟,就有一个瘦瘦的男警察来做笔录了。女人跟瘦警察说,她被家暴了,老公不但打她,还打他们的女儿。瘦警察拿出伤情鉴定报告,说够不上轻微伤的标准。女人很失望,反复跟警察讲述,她的老公有多暴力,下手有多狠……
旁边的格子里,又来了一个高壮些的警察做笔录,我排第二个,被叫了进去。他问我可知道自己的伤情鉴定结果,我说不知道,警察还没让我看过。做笔录的警察把我的伤情鉴定书拿给我看了一下,我看到大概只有一句话:无明显外伤。这也佐证了法医并没有对我做仔细地检查,更没有动用任何仪器。
我向他详细讲述了事发经过。期间,他莫名其妙地来了句:又是那几个人。他做完笔录,拿出几张纸让我鉴字。我说能先看看吗?他说可以。后面还有几个人等着做笔录,我不能耽误别人的时间,只能匆忙浏览了一下。我发现,我说的“我拍广告时,无意拍到了别人,那人只在照片左下角很远的位置,需要放到最大才能看出个模糊的上半身。”变成了“我拍广告时,拍到了别人的上半身。”我提出质疑,警察说,我不可能给你写那么详细。“抢夺我的手机”改成了“拿了我的手机。”我提出质疑,警察说,抢夺手机就成刑事案件了,再说了,也是你拍别人在前,他又不是无缘无故抢夺你的手机。“抢过我的手机,并删除了全部资料。”这句话完全没写。我提出质疑,警察说这不重要。我说我咨询过律师,抢夺别人的手机,并删除全部资料,这是犯法的,至少拘留十五天。警察笑着说,律师肯定是忽悠你的。但还是按我的要求,把这句话加上了。而前面的,他则拒绝修改。我是头一次经历这种事,完全没有经验,不知道是否可以不签字。我担心不签字会得罪警察,被警察扣上不配合调查的帽子,只能无奈地签字并按上了红手印。
由于已经定好了明天中午的机票,我就跟警察说明。我明天要回家了。我盯着警察的脸,看上去他很明显地松了口气。警察问我,那之后你能不能来深圳配合我们调查?我说我来一趟很麻烦的,太远了,又花路费,又费时间,也没地方吃住。警察说,你就直接说,能不能来?我没有选择,只能说不能。我来配合调查,又能有什么好的结果呢?
走出派出所的大门,我很沮丧,很明显的,这件事儿就这样结束了,白费力气。我即无法向打人者索赔,也无法把他们送进拘留所。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早上一走了之。现在忙活了大半天,一遍遍地向别人讲述自己被打的屈辱经历,又能有什么用呢。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也不知道怎样处理。早知道,早上应该紧紧抓住打我的那个人,别让他跑了。现在为了这样的小事儿,警察不可能动用警力去找他们。茫茫人海,这几个人会跑到哪里去呢?如果我能算出他们现在住在哪一间房就好了,那我就可以带着警察上门去抓住他们。
我对深圳感到恐惧与厌恶,当即决定,也不在深圳住宿了,直接坐车去宝安机场,夜里就在机场过。这样可以省下住宿的钱,我是穷人,必须精打细算。再说了,经过这场变故,心情糟透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晚上也很难睡着了。
我以为深圳地铁的深通码也可以坐公交车,上车后一扫才发现扫不了。一位大姐很热心地接过我的手机,用我的微信又弄出来一个坐公交车的码,终于扫上了。热心的大姐让我对深圳这座大城市还保有了一丝温情。
来到宝安机场,时间还早,我就背着行李包,在机场各处转转看看。乡下的土包子好不容易坐一次飞机,怎么着也得借机长长见识。走累了,看够了,我就找了个人很少的角落里看手机,看书。给手机充电的时候,有一个住在机场的流浪汉,浑身臭气,不停地对我说着莫名其妙的话,我害怕出事,手机还没充满,就赶紧离开了。凌晨两点之后,困意袭来,我就把提包放在膝盖上,趴在提包上睡了一小会儿。
早上六点多,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在凉水的刺激下,我的脑子清醒了不少。我拿着登机牌,过安检,乘地铁,前往卫星厅候机。卫星厅人很少,一大片的靠背椅空无一人。我一个人坐在那里,透过宽大的玻璃幕墙,看着银白色的飞机起起落落。太阳慢慢升起来了,照在我的身上暖融融的。
我依旧在合计着昨天发的事。我对那个便衣民警带我去验伤的过程很不满,总觉得太敷衍了。而且我怀疑他把我赶出去,关上门,是想私下里对医生说,尽量把结果写得轻些,好让这件事不了了之。
我在豆包上问:
警察拿着伤情鉴定委托书,带着我去医院法医科验伤,在我明确表示头晕的情况下,也没有允许医生对我使用任何仪器检查。仅仅看了一眼,就把我赶出来了。然后他关上门,和医生在里面商量检查结果,全程没让我听。之后他拿着检查结果离开,也没让我看。这样是否合规?
豆包答:
这种情况不合规,违反了伤情鉴定的法定程序和当事人的知情权。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等相关规范,核心违规点如下:
1、 未依法进行检查:你明确表示头晕,法医应结合症状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如测量血压、影像学检查等),仅“看一眼”就结束检查,不符合鉴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求。
2、 剥夺当事人知情权:鉴定过程中,你有权了解检查内容;鉴定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将鉴定意见(如伤情程度)书面告知你,不得隐瞒或拒绝出示。
3、 程序不透明:民警与医生关门商量结果且不让你参与,违背了鉴定程序的公开性原则,可能影响结果的公正性。
建议你立即向该民警所属的公安机关(如派出所、分局)的督察部门或法制部门投诉,要求重新进行伤情鉴定,并依法获取鉴定意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立刻拿出报警回执,于上午9点41分,拨打了报警回执上留的警务监督电话,是一个女士接的电话。她详细听取了我的诉求,并表示会打电话答复我的。我说我是1点到3点的飞机,这段时间手机打不通,要避开这段时间打。她说好的。
此次殴打事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我现在都不敢拿手机拍照了。我很怕随手一拍,几十米外的某个角落里,会突然冲出来一个人,说我在偷拍他。凭良心说,哪个人没用手机拍过照片,谁拍风景照片的时候,会先把街道上的人都清理干净,把人都赶走再拍。现在短视频那么多,有很多拍街景的短视频,都能看到街上有很多人。我也没见他们都冲上来殴打拍摄者呀。打我的那几个人,他们难道就没有用手机拍过街上的照片吗?在照片的角落里,就没有拍到过别人吗?
我问豆包:
拍摄店铺的广告时,没注意到远处角落里有个人,需要把照片放到最大,才能看到这个人的上半身,这算不算偷拍这个人?有没有违法违规?
豆包答:
核心判断,你拍摄的核心是店铺广告,他人是“需放大才可见”的远景虚影,属于《民法典》中“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摄入”的合理使用,既无偷拍的故意,也未侵犯肖像权(肖像需清晰可识别)或隐私权。
我坐在宝安机场的椅子上,反复合计着自己被打这件事儿。我想着昨天早上,那个凶狠的小个子喝止我拍照时说的是:
拍什么!?不许拍!
我的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回过味儿来,打我的人会不会是他们?我的脑子怎么就这么笨呢?看来真是被他们打糊涂了。究竟是谁,我还是从头说起的好。
11月3日的下午3点多,我通过百度地图,在携程上订好了青旅。我之前从未住过青旅,也不知道青旅是什么样子。在逼仄的巷子子,好不容易找到了我所订的青旅门口。一个湖南的中年女人把我接了进去,带我坐电梯到位于八楼的807房。推开门,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扑面而来。我想着上午刚退租的圣淘沙酒店,真是天壤之别呀。一间约12平的小房间里,摆了三张双层床,已经住了五个人,只有空调口下面还空着一个上铺。被子和枕头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换没洗了,枕头上都是头油。这让我更加怀念圣淘沙酒店那洁白如雪的床单和枕头。
我问湖南女人,行李放在哪儿?她指指门后的柜子。我打开柜门,发现没有锁。我怕东西丢了,只好把提包扔到床上去。我迟疑了好大一会儿才爬上去。把提包摆放在脚边。我不敢用那个枕头,我看被子还稍微干净一些,就枕着被子,穿着衣服睡觉。我看到脑袋上方,有一个摄像头,这让我安心了些,起码不用担心东西被偷了。
此时的温度只有二十出头,根本不用开空调。可他们都选择把门窗紧闭,把空调的温度开到最低,裹着被子睡觉。空调的风直接吹在我的身上,凉丝丝的。我很想把空调关掉,把门窗都打开,让自然清新的风吹进来。可我不知道他们几个是什么意见,也不好私自做主。这也反映了我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小心翼翼,生怕得罪人的性格。我给老板发微信:
您好,能不能把空调调一下?对着人吹受不了。
老板:今天很凉快,你把门打开嘛。把门打开,把那个空调的插座拔了,今天都不会热啊。
我:你来弄,我做不了主,我怕别人有意见。
老板:好,我晚一点过来。
半个小时后,老板来把空调插座拔了,把门窗都打开了。
一会儿,老板发来微信,让我把身份证的照片和电话号码发给他。接着,他又发来一条“所有人入住须知:每天12点前交房租,概不欠账。宿舍里禁止喝酒、打架、闹事,后果自负。各位兄弟大家既然住在一起就要相互监督,需要密切看有没有手脚不干净的,凡是逮到偷东西的,经查属实,本人立马奖励500元现金,免费住半个月。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丢失概不负责。有什么问题可以第一时间与我沟通,我第一时间来处理。希望各位兄弟和平相处。11点30分准备关灯。宽带XXXX密码XXXXXX。”
之后,老板又发来三张照片,照片上的床铺很干净。还有一段评语:“环境干净卫生,床上用品没有异味,住的舒服,安心,环境和网上图片一样,老板热情、细心,下次还会再来。”
然后让我:兄弟帮忙写个好评呢,好评了截个图给我,返5块钱给你。
这些照片和好评与事实严重不符,我只好匿名用老板发来的照片和评语写了好评。并截图给老板,收到了他的五元红包。
晚上六点多,我下楼吃了顿晚饭。这里的饭食大多采用薄利多销的模式,很便宜。我见一家快餐店生意很好,也进去吃。15元就能吃到两荤双素,还有免费的汤。一个椭圆形的大盘子,有三十厘米长。你指哪个菜,老板就给你打哪个菜。打完了菜,自己端着大盘子去添米饭,米饭不限量,只要不浪费就行。饭量再大的人,也能吃饱。就这个价格这个份量,在我们内地小城市都买不到。我都拍了照片了,可惜后来被非法组织卖血的望风人员删掉了。
睡到凌晨三点多,我实在睡不着,躺在床上憋闷得难受。屋里这么臭,他们还把门窗紧闭。有个小伙子还在里面吃东西,也不知道他怎么吃得进去。
听说招日结工的五点左右就开始了,我打算去外面散散步,吃点早饭,再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日结工。
深圳果然是一线大城市,很繁华,凌晨三点多,外面依然有很多人,很多店铺也还在营业。走到龙华汽车站的大门口,果然看到有几十个大神就睡在地上。他们有的铺着席子,有的连席子都没有,只能铺一块废纸箱;有的盖着被子和床单,有的什么也没有,冻得抱着膀子睡。角落里骚臭刺鼻,显然,这些角落就是大神们的卫生间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这么多人露宿街头,就远远地拍了几张照片。这些照片只能看到一群人躺在地上的大致轮廓,没拍到任何一个人的面部。就在他们的上方,还挂着几条标语: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脚踏实地,为梦想努力奋斗!
回来走到建辉路与玉翠三街的交叉口,不经意间的一瞥,我竟然看到了在网上很出名的红姐,她和一个姐妹站在街边,和几个小伙子在聊着什么。传说中她很喜欢穿红衣服,所以大家才给她取名红姐。这次她的姐妹穿着红衣服,她却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裙子。
突然,斜对面有人吵了起来。我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儿,听出来个大概:有个醉鬼在一家小饭店吃完饭不给钱,开饭店的女人追出来骂他。说他喝醉了酒,不但不给钱,还想摸人家小姑娘。女人报了警,几分钟后,警察来把那个男人带走了。
站在我旁边一起看热闹的男人扭过头来,笑嘻嘻地对我说,那个醉鬼接下来几天吃饭可以不用花钱了。男人约有三十几岁,很高大,长得仪表堂堂,背着个很大的双肩包。他说他的背包里有帐篷,反正也睡不了几个小时,他就没有往外掏。他说他不会花钱去住店,住店的钱都够他吃一顿饭了,没必要浪费那个钱。他说他是山东人。我说山东也是沿海省份,经济发展的也很好,你为什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打工?他说,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吧。我一度怀疑,他不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像是来体验生活的,或是在调查着什么。我们坐在一家商店的门口聊了好大一会儿,他以为我跟他一样,也是没地方睡觉的大神呢,还建议我向他学,也去买一顶帐篷。
早上五点多,我看着天快亮了,就起身前往新千亿商城门口,那里是找日结工的地方。已经有好几百人聚集在那里,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外围,还停着两轮三轮车,三轮车上有热干面、炒面、炒粉之类的小吃。最便宜的三元一小碗,有不少等日结的民工在购买。我也买了一小碗热干面。
吃完了面,我往人堆里挤了挤。看见就在新千亿商城的正门口,有一个男人坐在三轮车的驾驶位上,面朝着西北方向,不停地高声喊着:
“三百五啦——三百五啦——献爱心啦——献爱心啦……”
我心想,行啊,我这次算来对地方啦,深圳的日结工工资真不错啊,一天都就能挣350元。我立刻就想上前报名,可马上又产生了疑惑,这么高的工资,这么多围观的人为什么都无动于衷呢?我留了个心眼,就转身走进新千亿商城的门洞里。门洞往里走,是一家很大的网吧。网吧门口还用一块牌子写了些字,大意是说,厕所是私人的,不在里面上网的人不得进去使用。我看见有两个哥们儿蹲在地上,我就问他们,说这一天350元,多高的工资啊,你们怎么都不去干呢?他们像看怪物一样看了我一眼,其中一个哥们说,你是新来的吧?我说是的,昨天下午刚到。他说,难怪你会这样问,常在这里的人谁不知道?这是找人去卖血的。我问,350块钱要卖多少毫升?一个小伙子说,400毫升。有一个哥们还好心地提醒我说:“你千万别去,卖一次血,好几天都没力气,还不如去干一天一百五的日结合算呢。”
聊了一会儿,我谢过他们,再出去围观,看见已经有七八个民工在报名了,他们围在三轮车周围添加男人的微信。这令我很震惊,这都什么年代了,在这么发达富裕的深圳,竟然还有这么多人去卖血。我想着,以后我要把这件事写进我的非虚构作品里,拍张照片吧,以后可以配在文章里,以证明我不是在胡说。
因为前面站了很多人,我就把手机举过头顶,对着这群人拍照录像。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暴喝:
“拍什么!?不许拍!”
我猛回头看去,一个个子不高的男人很凶狠地盯着我,我吓得急忙收了手机,往人群外走去。走了十几米,我回头看,几个男人围在那个凶狠的男人身边问,谁在拍?是谁?庆幸的是,那几个男人并没有追过来。事后想来,他们是很想打我一顿的。只所以没有动手,大概是因为想去卖血的民工正在添加微信,他们不想在这关键的时刻把警察招来,这才没有动手。走出几十米外,我又站在那里回头观察了一下,我看见那人叫来一辆面包车,报名的民工拉开车门,依次钻了进去。然后车往东南方向驶去。
我说了详细的地址和时间,旁边至少有几十个摄像头,对于警方来说,找到这几个人,顺着路上的摄像头,查找面包车最终驶向了何处,在哪里完成抽血,他们这样做了多久,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11月4日的早上5点多,我在新千亿商场门口拍那些招揽民工去卖血的人,喝止我的那个凶狠的小个子说的是:拍什么!?不许拍!11月5日的早上5点多,我同样在新千亿商场门口拍招募骑手的店铺广告,不让我拍摄,并带头殴打我的那个小个子,说的也是:
拍什么!?不许拍!
这两伙人是不是同一伙人?他们为何如此忌惮别人拍照?莫不是在掩藏着什么?我是个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来不做任何违法的事,只要别人不怼着我的脸拍,我根本不介意什么。而且我也根本不关注是否有人偷拍我。这群人为何如此警觉?他们好像就在时时刻刻盯着周围是否有人在拍照。那么,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不法之事呢?
我是个初中都没毕业的民工,对法律知道得很少。连组织人员去卖血是犯法的都不知道。我试着问豆包:
有人以350元的价格,招揽民工去卖血,每次卖400毫升,每次都能招揽好多个民工,这样做是否犯法?
豆包答: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核心依据如下:
•我国《献血法》明确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血液买卖,招揽他人卖血的行为直接违反该法第十分条,需被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结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多次招揽多人卖血,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行为还会危害卖血者健康(如操作不规范致感染)、扰乱采供血秩序,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
我再问豆包:
如果他们还让人在四周望风,阻止别人拍照,并殴打拍照者,这种行为该怎么判?
豆包答:
该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与故意伤害罪(或相关行政违法),应依法数罪并罚,且“放风、阻止拍照、殴打他人”均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从法律判定来看:
1.核心罪名仍旧是非法组织卖血罪,长期固定招揽多名民工卖血、以牟利为目的,完全符合《刑法》第333条要件,“四周放风”进一步印证其主观故意和组织性,量刑基础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阻止拍照并殴打拍照者,需单独评价:若殴打致拍照者轻伤及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与非法组织卖血罪数罪并罚;若仅造成轻微伤,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需面临拘留、罚款,且该行为会作为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加重情节,提升量刑幅度;
3.阻止拍照的行为本身还破坏证据固定、妨碍公众监督,属于对抗查处的恶劣表现,司法实践中会从重考量。
此外,该行为既危害民工身体健康、扰乱公共卫生秩序,又通过暴力压制他人监督,社会危害性更大。若殴打行为造成重伤等严重后果,或涉及多人多次殴打,量刑会进一步加重。
我接着问豆包:
假如他们每天能招揽十个民工,一年365天能产生多少非法收益?400毫升血卖给医院多少钱?
豆包答:
非法组织不会直接卖给医院(医院临床用血从正规血站采购,不接收个人或非法渠道血液),而是通过“互助献血”等漏洞卖给患者或家属,400毫升全血售价通常800—1000元甚至更高;按你提供的“350元每人招民工”“每天10人”“年365天”计算,年非法利润约164.25万-237.25万元(扣除给民工的成本)。
关键细节:
1. 售价逻辑:正规医院用血按“血液制备+配血+储血”成本收费(400毫升全血正规成本约440元+地方配血或储血费),但非法组织是向急需用血的患者或家属溢价售卖,400毫升报价普遍800-1000元,稀有血型或紧急情况会更高。
2. 单人次利润:给民工350元每400毫升,卖给患者800元则单人次赚450元,卖1000元则单人次赚650元。
3. 年利润计算:
最低利润:450元每人×10人天×365天=164.25万元
较高利润:650元每人×10人天×365天=237.25万元
这个利润完全是非法溢价,既危害医患健康,又严重扰乱采供血秩序。需要我帮你整理非法利益链的完整举报要点,方便你向警方提供线索吗?
上午11点54分,龙城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给我,他是来回复我刚才对伤情鉴定的质疑。此后我还将与他多次通话,但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为了叙述的方便,就称呼他为“所警”吧。所警说他们的程序并不违规,如果我不满意,也可以自己去做伤情鉴定。我问,能抓住那几个人吗?他说,我们正在办理。我还是难掩刚才的兴奋,就突然跟所警说,我知道他们是谁了,我也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了。所警一愣,说,你知道是谁啦?那你跟我说说,他们都是谁?是干什么的?我犹豫着,说,我不敢说。所警说,说嘛,怕什么?我说,这说起来事情就大了,我不想惹麻烦。所警好像又说什么重案组已经介入调查了,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打人,已经打过好几次人了,有的记者都被他们打了。我一头雾水,就算他们非法组织卖血,就算他们已经打过好几次人,就算他们打过记者,也用不着重案组介入调查吧,难到他们还犯有别的案子吗?我也不好多问,只好说,那您要这样说,你们应该都明白了,也就不用我多说什么了。所警说,我们都明白,我们是干什么的呀,对吧?我说,那就好。所警说,如果抓到了人,还需要我指认他们。我说我不会去跟他们见面的,我不想他们出狱以后报复我。所警说,我明白,你放心,我们不会让你当面指认,会严格保密,不会透露你的个人信息的。
我自以为这一切已经真相大白,原来不是我闲得无聊,在拍摄店铺的广告时无意拍到了别人被打。而是我在拍“招聘外卖员的店铺广告”时,无意之中,在照片的左下角,拍到了一个正在望风的犯罪份子。他自以为是地以为,我发现了他们的违法行为,正试图举报他们。这可能会砸掉他们的饭碗,更可能让他们面临巨额的罚款与牢狱之灾,这才是让他们恼羞成怒,并围上来对我进行疯狂殴打的真正原因。 他们的职责就是在四周放风,并阻止别人拍照,这才是他们如此警觉的原因。他们时刻保持警惕,左右转动着脑袋,紧盯着每一个拿出手机的人,每发现一个人拍照,不管别人拍向哪里,他们都会大吼一声:
拍什么!?不许拍!
这下我不担心抓不到他们了,也不担心这件事儿会就此不了了之了。
11月7日的晚上11点零3分,我刚从深圳赶到家里,躺在床上正准备入睡,突然接到尾号8358的深圳警察打来的电话。说他们已经抓到了一个人,我能不能过去签字,并指认嫌疑人。我说我没法过去,太远了,来回要花很多路费,还有耽误时间,而且去了也没有吃住的地方。能不能把需要签字的材料寄过来,邮费我出。指认可以通过视频的。
警察说:你想多了。你要不过来,我们只能把嫌疑人放了。
我说:放了也行,可你知道他们还犯有别的罪行吗?
警察说:什么罪行?你做笔录的时候为什么不说?
我说:我那时候没想起来。
警察说:那你有什么证据?
我说:我还真拍过一段证据,可被他们全删掉了。我知道你们警方有能力把删掉的东西恢复出来。
警察说:删掉就删掉了,还能怎么恢复?没有证据你说什么?
我说:现场有监控,您可以……
没等我把话说完,警察就挂断了电话。
后来的11月21日,我打电话给马警官,问他是否抓到了人,马警官说没有。我说早在11月7日,就有警察给我打电话,说抓到了一个人。马警官说是11月5号抓住的,传唤过去的,他狡辩,过了24小时,证据不足,只能放了。11月6号的上午我都还在深圳,既然5号就抓住了,那为什么5号不通知我去签字辨认呢?
11月8日,我开始写我在深圳被打的缘由始末,所写的内容,基本上就是以上所写的这些。在文章的末尾,我还表示,等这件案子处理完,我会把我被打的缘由始末与警察处理的过程都写出来,并发表出来。
11月9日,我拿出报警回执,拨打责任民警马警官的电话。寻问案件的进展,他问我是哪天报的案?我说是11月5日。他说那天不是他值班。我说报警回执上的责任民警是他,他让我添加他的个人微信,把报警回执编号拍照发给他,他会帮我查询。
11月10日,我拨打了几位民警的电话,说我已经把详细的案情都写出来了,我想发给他们看看。但他们都表示没有邮箱,无法接收邮件。我毫无办法,只能无奈地说,我很难想象,那么大一个派出所,那么多的警察,会没有一个邮箱。
我只好在网上找到了龙华区公安分局的QQ邮箱,把邮件发了过去。但从此石沉大海,没收到任何回应。
之后,经办我的案子的责任民警马警官终于把他的个人邮箱给了我,我把这篇上万字的邮件发了过去。我还多次嘱咐马警官,一定要保存好事发那些天的监控视频,马警官答应了。
又是连着几天没有任何消息,我等不急了,就打电话过去询问。也许是我的案件太小了,他们都没怎么当回事儿。电话接通之后,我报了自己的名字,他们都想不起来是什么事儿了。我只能多次重复向他们讲述我的案件,他们听完之后都表示,会帮我问问。之后又没有消息了。
11月16日,我给马警官打电话,说我已经报警十几天了,立案了没有?他已经想不起来我是谁了:你是哪个?我报了自己的名字,又把案情大致说了一遍。他说还没有,要把人抓到才能立案。如果人没抓到,就是立案了也是挂在那里空转。
11月21日,我再给马警官打电话,询问案情的进展。马警官又忘记我是谁了,我又报了自己的名字,并把案情简单介绍了一下。马警官噢了一声,好像恍然大悟的样子,说:
目前还没接到消息说有抓到,或者有处理的,人应该没找回来吧,有时间我帮你问一下。
晚些时候,他打电话来,说他问了,我的案子已经立案了。我说在深圳公安的微信小程序上,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为什么查不到案件的信息?他说是派出所内部立的案,我当然查不到。我再次提醒马警官,一定要保存好那些天的监控视频。
11月21日,我拨打所警的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所警说话很客气,总称呼我为“张先生”。他让我直接跟正在办理我的案件的吴(也许是伍、武)警官联系,并把吴警官的手机号给了我。我拨打吴警官的手机,无人接听。
我觉得他们都在敷衍我,根本就没人关心我的案子。我就给马警官发微信催促:
马警官您好,麻烦您帮我问一下,这件事我不会轻易放弃的。如果没有人管,我就往上面打电话,一直投诉。我还就不信了,一群非法卖血组织长期盘踞在龙华汽车站附近,随意殴打拍照的路人,难道就没人管了吗?这可是深圳,全国一线城市。
几个小时后,马警官回复我:
不是没人管,现在我们觉(局)大多数人都在一级勤务,马上结束会有人跟进,我们也没有说不处理,只是值班的同志都在跟进,打你的人迟早是要到案的,到时肯定会有我的同事跟你联系的!
马警官还打电话告诉我,他们正在忙全运会,等全运会结束,就会抓紧办我的案件,我觉得自己误会了马警官,就说:
好的,那就好,那是我误会了,不知道你们现在很忙,抱歉。那我近期不打扰您了,实在太抱歉了。
连着几天,我没再联系马警官,马警官也没再联系我。
11月26日,我再拨吴警官的手机,终于接通了。所警既然说是吴警官在主办我的案子,那他应该很清楚我的情况了。我报了自己的名字,并简单讲述了我的案情。出乎我的意料,吴警官说他也不清楚,他还要问问同事才能回复我,又说打人团伙好像不在深圳了。
之后吴警官也一直没能回复我。我很失望,调查了这么多天,原来人已经跑了。
11月27日,我拿出报警回执,看到主要领导是陈警官,我以为他是所长,就加了他的的微信。并给他发了一条微信:
陈所长您好,在龙华汽车站旁边的新千亿商城门口,有一个非法组织卖血的团伙,他们害怕事情暴露,就派爪牙在四周望风,并阻止别人拍照,甚至群殴拍照者。作为一个外地人,我不知道底细,在路边拍照时,这个团伙以为我在拍照取证,准备举报他们,遂对我进行群殴,并抢夺我的手机,把我手机里的几百张照片和视频全部删除了。事发地附近有几十个摄像头,所有细节都能拍的清清楚楚,事发已经20多天了,不知道为什么,还没有抓获嫌疑人?我打电话咨询了你们所的几位警官,几乎每一位警官都说,我帮你问问看,(之后就没有消息了)。我倒想知道,他们都在问谁?是谁在具体处理我的事情?陈所长能不能在百忙之中抽空过问一下我的事呢?我的诉求很简单,只要打人者能赔偿我的损失就行了,我不是黑社会团伙练拳脚的免费沙袋。如果打人者不能赔偿我的损失,我就一直投诉,如果一直投诉也不能解决,那我就去深圳市政府门前举牌子喊冤。
很快陈所长就回应了我:你在哪?下午安排人专门和你对接。
我告诉陈所长,我已经回了老家。我向陈所长大致讲述了事情的经过。陈所长表示,已经叫人去查了。之后几天,我又向陈所长补充了一些材料和细节,并追问调查的进展。陈所长表示:我们已经查了,在组织抓人,已经抓了一个。他们打你赔偿的事,等到案了再组织你们赔偿调解。
之后的几天,我再追问,陈所长就没有回应了。
11月28日,我在家刷抖音,我在搜索框里输入:龙华汽车站新千亿商场。突然发现了一条重要的证据。拍摄这条短视频的博主,是一个39岁的湖南男人,网名叫:你是我最美的相遇。我把他发布的几十条短视频从头到尾翻看了一遍,得知他之前一直在江门市从事全运会的消杀工作。11月17日,工作结束之后,他乘车来到新千亿商城附近找工作。之后他拍摄了好几条关于三和大神的短视频。11月19日的下午,他对着新千亿商城门口往来的人群拍了一条短视频,并配文:
“龙华新千亿商城门前有卖血的,流浪的,找工作的,卖小吃的,行骗的等等五花八门各种人都有,也不见有政府部门的人出来管理。”
我赶紧截屏保存了。我觉得单是截屏还不保险,想下载他的视频,可下载不了。我只能用一个手机播放他的视频,用另一个手机录视频。我还用录屏软件,把他所有的视频都录屏了,也包括这个人清晰的自拍视频。
这位湖南兄弟所说的行骗的,我也看见过。骗子声称,只要给他们一千多块钱,他们就能把你弄到香港去打工,工资直接翻倍。骗子拿出几张广告铺在地上,大家都在四周围观。
我原来以为,只要我举报之后,警察很快就能把非法招揽民工卖血的团伙抓获,没想到半个月之后,这位湖南兄弟依旧在新千亿商场门口看到有人在招揽民工卖血。
之前有警察说,他们一直在抓紧办理,已经派警察去调查了,已经有便衣在暗访了,此刻,我都觉得警察是在敷衍我。我立刻打电话给马警官,因为心里带着气,所以说话也是很冲的:
您好马警官,你们找到那个非法组织卖血的团伙了吗?
马警官说:呃——我要问一下那个主办民警好吧,你稍等一下。
我说:马警官,我想问一下,您看我像个白痴吗?
马警官说:为什么这么说呢?你报警了我正常受理了,别人说你什么了吗?
我说:那么我再问您一句,您觉得一个派出所的民警和一个民工谁的办案能力强呢?
马警官不吭声。那我就接着说:
我发现了一条重要的证据,我已经全部录屏了,我很生气。因为刷抖音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民工录的视频,他是11月17日到龙华这边的,他就每天拍那个三和大神,他怼着别人的脸拍,我没看见哪个三和大神打他。然后11月19日,他发布了一条视频,就是正对着新千亿商城拍的。他说这新千亿商城门口还有卖血的,政府部门为什么不来管?为什么,我想问问你为什么?人家17号到深圳龙华区,19号就发现有人卖血。为什么我报警了这么多天,你们始终没有发现有人卖血?你们还有天网系统,有那么多的监控,你们派出所的警察难道还不如一个民工吗?我想问一下。
我越说嗓门越大,简直是在质问。可怕的沉默过后,马警官说:
你——你这样说,那是你自己所理解的。他们每个人,你像办案机关办案,他有自己的办案流程跟工作程序对不对?
我再次质问:我就想问一下,二十多天前我就跟你们反映,说那里有非法组织卖血团伙把我打了,你们总说没发现有卖血团伙,人家一个民工17号来这里,19号就发现了。他还发抖音说,这龙华新千亿商城门口有卖血的,政府为什么不管?
马警官说:那我问一下,这个人是根据你发的信息去找的吗?还是说……
我说:没有,没有,我是偶然看到的。我的抖音输入龙华新千亿商场——唉——巧了,我正好刷到他了。
马警官说:那刷这个人的时候,他用的身份信息有可能是他;第二个,他拍的这个人的信息,他所用的电话号码——呃——所用的什么抖音号,那也不一定是自己的。
我说:他是湖南常德人,39岁。从他发的抖音可以看出,前一段他在江门从事全运会的消杀工作。消杀工作做完之后,他来到龙华区。17号来的,19号就发现有非法卖血的。人家刚来就发现了,你们呢?你们还有天网系统,到处监控,到处巡逻,二十多天你们没有发现,人家一来就发现了,我想问问这是为什么?
短暂的沉默过后,马警官说:你这不应该问我,你报警了我受理案件。别人每个人弄的事情——我也不可能去内个呀?(此处我必须解释一下,有些对话显得很混乱,这是因为我想尽量保持原样,免得到时候查证起来,说我断章取义。马警官这句话的意思是:案子是别的民警在查,他只是负责在中间传个话,大家都是同事,就算同事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他也不可能拉下脸去批评对方)我是有线索了,你报警有线索了才能去核查,无缘无故我根据什么去查?
我说:我已经把的抖音全部录屏保存了,这也是一条重要的证据。我是不想等过了一段时间,你们说我无中生有。我刚来这里第二天就发现有人非法组织卖血,这位湖南的民工17号来这里,19号也发现这里有人卖血。可奇怪的是,警察始终在这里巡逻,还有天网系统,每个人都能面部识别,声称这么厉害的天网系统他愣是发现不了这些非法组织卖血团伙,你说奇怪不奇怪?
马警官吧唧了一下嘴,说:我问你,你是要解决你被打的案件,还是你要举报这个团伙?
不知道马警官为什么会这么问,我在前面已经多次向他表示,打我的人就是非法组织卖血团伙的望风人员,这是一回事儿呀。我胆子小,如果不是他们打了我,借我个胆子我也不不敢举报他们。可如果不举报他们,只说自己被打的事,警察根本不可能管,我只有豁出去了。
我说:我当然是想——他们非法组织卖血按理来说与我无关,可他们打了我,就跟我有关了。你们如果不处理,我就往上举报,看看到底有没有人管。
马警官说:我跟你讲了,你报了什么这事有人管知道吧。
我说:有人管,那已经过了二十多天了,要是那些人跑了,我啥也不说了。可在我举报半个月之后,湖南的民工去那里找工作,还看见他们在那里非法组织卖血!
马警官说:他是19号发的,还是今天发的?
我说:他是11月19号发的,前几天发的。
马警官说:那就是喽,现在几号?
我说:现在28号,他们依然在那里组织卖血,你们依然没有抓到他。
马警官说:这个事情,这太正常了,我们上了网逃两三年都有没抓到的人。我能保证每个案件都能立马到案吗?这个我没法跟你保证,对不对?
我说:你们这么难发现,那为什么我们民工一来就发现了?
马警官说:他觉得是,跟法律上认定的是,那能是两回事吗?那我只能是法律所能认定的,这个事情。交到我这里的是案件,那我就来处理案件,你懂吧?是不是?对不对?那我们哪一个人能作为法律判断依据吗?那就不需要法治了,不需要那些程序的审核了。
我说:他每天早上都在那里活动,你们为什么不去把他抓起来审讯,你你你把他抓起来审讯不就完了吗?
马警官说:你这个事情我已经跟领导汇报了,他是一个团伙。是一个团伙肯定要摸清底细的,不是为了抓人而抓人。如果抓到了一两个人,那后面其它的人跑了,你知道他后面还会不会搞。那要抓肯定是连锅端哪,整条链子都给他弄完呀,明白没有?我们治安、领导都有他自己的考虑,你这个被打的事情,早晚会处理,这个你放心,案件就在这里,笔录也给你做了,你还怕跑了?公安机关我在这里——我还能把派出所抬着跑喽?是不是?
我说:我没别的诉求,他那个团伙打了我,他必须赔偿我的损失。他要是赔偿我的损失,别的就不说了。
马警官说:没问题,这个事情我跟你说了,他跑不了。
我说:至于你们怎么处理他们非法组织卖血就与我无关了。他们要是不赔偿我的损失,那我现在又掌握了一条重要的证据。
马警官说:我还问你一下,我们有同事说你嘛?批评你嘛?或者屌你嘛?
我说:那倒没有。我最不满的就是当初便衣民警带我去做伤情鉴定。
然后我又把鉴定的过程跟马警官讲了一遍,我说我问豆包了,这属于严重违规。
马警官说:行行行,法医出具的,他不能乱说。他要对自己负责的,他不可能因为你这个事儿把衣服脱了,对不对?
我说:你们总说是三和大神打了我,我看不像。这个人拍了很多抖音,三和大神还没睡,他就怼着别人的脸拍,没一个三和大神起来打他。
聊得够久了,马警官已经不想说了。说:行行……
我说:你跟别的警官反映一下,就说非法组织卖血团伙还在那里活动。你们可以在早上穿着便衣去看一下。
马警官说:行行,我知道了,我了解一下情况再回你电话,好吧?
我说:好的好的,你尽快处理吧,麻烦您了。
这天晚些时候,马警官打来电话,说他问同事了,已经抓住了一个人。我说是之前放走的那个人吗?他支支吾吾的,说他也不清楚。
我不明白那里有那么多的摄像头,抓几个犯罪份子怎么就这么难。难道是我高估了警方的摄像头吗?我问豆包:在漆黑的夜里,警察的摄像头是不是也能进行人脸识别?
豆包答:能,警方配备的专用监控摄像头在漆黑的夜里也可实现人脸识别,核心靠主动补光+红外成像+AI算法三大技术组合,且深圳等城市的公安系统已广泛部署这类设备。
我还把那个湖南人的抖音截图发给马警官,说:
马警官您好,这是那个湖南人的抖音,您自己看看吧。我也把这抖音截图发给你们派出所的陈所长了。如果他的抖音号之后消失了,那多半应该就是你们干预了。
又过了些天,我再查看这位湖南人的抖音,发现“你是我最美的相遇”已经改名了。几十条视频也只剩下几条了,那条说新千亿商场门口有卖血的、行骗的视频已经不见了。不知道是他自己删除的,还是被非法组织卖血团伙发现了,威胁他删除的,这我就不知道了。
12月2日,我再打马警官的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马警官说,他问了办案的民警,说前几天是抓了一个人,但因为我的电话打不通,而证据又不足,他们只好把人放了。我很奇怪,我说我的手机一直开着,也未见有未接电话呀?
马警官说:那可能是他们打错了,我也不知道。
我问马警官,为什么还不对卖血团伙进行抓捕?
马警官说:他们的行动轨迹不固定,我们要研判他们的活动轨迹,确定位置了才能抓人。
我建议马警官早上五点多的时候,穿着便衣去新千亿商场门口看一下,很容易就能抓住他们了。
马警官说:凌晨的时候值班的人很少,那时候大家都搞了一夜了,很疲惫,抽不出人去看。
我说:那新千亿商城门口不是有几十个摄像头吗?你们从监控里就能看见他们的。
马警官说:视频监控录上之后,有一定的延迟,视频上传以后,等我们刷到了,也就过一个小时到半小时左右了。我们只能按他活动的固定区域去等他,去搞他,嗯。
我问马警官到底什么时候能把这个团伙抓起来?
马警官说:这我没法跟你保证,办案民警肯定有他的研判。
我说:距离我报警马上快一个月了,行政案件不是一个月办结吗?
马警官:这不好说,有的在网上追逃的,两三年都没抓到。他那还是全国通缉的,都不一定。
我一听立刻感觉没一点希望了,说:
现在警察不是都有天网系统吗?都能进行人脸识别吗?想抓一个人还不容易?我问过豆包,豆包说,即使是夜里,天网系统也能清楚地识别人脸。
马警官说:这不一定,这要看地区的,要看系统的,像深圳一线城市还好一点儿。
我说:对呀,我也是这样想的。深圳是全国最有钱最先进的城市,按理来说那个监控也肯定是全国最密集的地方。别说城市了,就是我们农村现在每一个路口都有监控。在我小时候,小偷多得很。每年冬天狗啊鸡啊的都要被偷。最近几年到处者是监控,就再也没听说有小偷,小偷现在已经完全绝迹了。
12月3日,眼瞅着距离我报警就一个月了,我担心时间拖得越久,案情就越难以查明。因为满一个月了,监控视频就可能被删掉,到时候想查也没办法了。我实在等不及了,带着愤怒,就给马警官发了一条的微信:
马警官您好,我有些不理解。打开卫星地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龙华公安分局离新千亿商城1200米,龙城派出所离新千亿商城950米,玉翠警务室离新千亿商城370米。早上我骑电动车出门,走了500米停下来,回头望,很近的距离,喊一嗓子就能听得见。
就在新千亿商城旁边,百十米远的地方,还有一个龙城派出所冲锋队执勤点。在新千亿商城的门口还安装着几十个摄像头,还经常可以看到有警察在此巡逻,甚至在夜间都还有保安巡逻。如此密集的警力,为什么还有一个非法卖血组织长期盘踞在这里?该组织还十分猖狂,每天早上可以跟菜市场里的卖菜大爷一样,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扯着嗓子高喊:
350啦350啦!献爱心啦献爱心啦!
外地的民工来此地打工,往往第二天就能发现,哦,这里很乱,有人公然招揽民工去卖血。四周围观的几百个民工也心知肚明,都知道他的喊声是什么意思。诡异的是,掌握着天网系统,手眼通天,每天坐在监控后面像看现场直播一样的警察、却不知道这里存在着一个非法卖血团伙。被人举报半个月之后,他们还能在这里继续招揽民工去卖血。这是为什么???我没文化,见识浅,马警官能跟我解释一下让我长长见识吗?
然而,马警官并没有回复我。两天之后,他让我加他的企业微信,他不在私人微信上跟我联系了。
我问豆包:如果是行政的案子,自己不催警察办理的话,最后是不是都不了了之了?
豆包答:不会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有明确的法定期限,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推定》,一般行政案件需在30日内办结,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30日,办案是法定职责,不会因当事人不催就不了了之。
不过,若遇案件超期未推进,民警消极履职的情况,你可主动询问进展,也能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还可提起行政诉讼来督促案件办理。
12月4日,我打电话给吴警官,他说那几个人好像还没抓到。他说他正在开车,等回到所里,他会帮我问问。
12月5日,我再打电话给吴警官,他说他问了,一个人也没抓到,那三个人好像跑了,不在深圳了。
我说:你可以打他们的电话,让他们过去配合调查呀。你们公安机关给他们打电话,他们敢不过去吗?
吴警官说:他们为什么不敢?他们都是大神,都是有前科的。
我说:既然都是有前科的,那你们挂网逃了吗?
吴警官说:只有刑事案件才会挂网逃。
我说:那他们天天在新千亿商城门口招揽民工卖血你们抓了吗?
吴警官说:你这个是打架,他们打你。
吴警官的言外之意就是,这是两码事,招揽民工卖血的人与打我的人没关系。
我说:那打我的人就是招揽民工卖血的望风人员,他们招揽民工卖血就是刑事犯罪,你们等于什么也没做,他们跑了就算了,是这样吗?
吴警官:我们已经布控了,好吧。
我说:这一个来月了,我给你们每个人打电话,都有不同的说法,我感觉你们就是在敷衍我,能拖一天是一天。
吴警官:我再跟你说一遍,已经布控了。你不必联系办案的民警,你可以打报警回执上所领导的电话,上面有一个所长,一个副所长,副所长是管案件的,你可以找他。
我看报警回执上的责任领导姓黄,主要领导姓陈。我以为黄是副所长,陈是所长。我先打了黄的电话,无人接听。再打陈的电话,同样无人接听。过了一会儿,再打黄的电话,还是无人接听。
我已经没有选择,只能打深圳的110投诉。一位年轻女士接的电话,我简短说了我的情况,她表示之后会有人回复我的。
仅仅三个小时之后,玉翠警务室就打来了电话。
我首先向他讲述了那天便衣民警带我去做伤情鉴定的过程,然后我问他,便衣民警的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他说:这样子吧——你这个事情呢——我也是今天——你打了110我才知道这么——不清楚。然后你有做这个笔录——所以觉得他这个不合规不合法,你可以到我们所里面,跟我们领导反映。
我说:我跟你们陈所长反映了,他没有吭声。
他说:那要你本人到我们龙城所找我们执法所领导,好不好?因为我也不清楚你这个案件到底是——因为咧这个办案的民警不是我,我们只是负责接出警,知道啵?我们只是负责带你验伤,其它的我们不清楚的,知道吧?
我再问他:就在离你们警务室370米远的新千亿商城门口,经常有人在那里招揽民工卖血,你们知道吗?
他说:这个——民工呢——我们这到时候——我们——他那里不是有那个人力资源的吗,对不对?
我一头雾水,心想,你都在说些啥呀?但还是随口应道:对。
他接着说:然后这个是街道他们都知道的。
这句话他说得含含糊糊,我把手机声音调到最大,回放了十几遍录音,才确定他说的是这句话。难道是街道允许他们在那里非法组织民工卖血吗?把招揽民工卖血当成人力资源招日结工了吗?
我说:那你对他们这种刑事犯罪进行抓捕了吗?
他说:这个-我也不清楚你所指的是哪一方面,我没办法回答你这个问题,知道吧?
我说:就是我在那里拍照,卖血的团伙以为我在拍照取证,就冲出来把我殴打了一顿。那么现在过一个来月了,你们对他们进行抓捕了吗?
他说:这个-所以说我刚才给你讲啊,还是前面的话,你要问主办民警看有没有处理结果,因为我们不清楚的,清楚了没有?
我说:我有你们陈所长的联系方式,我向他反馈了,可没用,我只能打110投诉了,投诉之后又反馈到你们警务室了,那你们准备怎么处理呢?
他说:反馈——打110——我们接警,我们是正常的联系你,然后问你的诉求是什么?
我说:我的诉求很简单,我已经加了你们所好几位民警的微信了,早就把诉求给他们说了。也打了几十通电话,我的嘴皮子都磨破了。他们几个人群殴了我,又抢了我的手机,把手机里面的东西全删掉了。他们要是答应赔偿我一万五千块钱,那我也不再追究了。可你们调查了一个来月,却告诉我犯罪份子跑了。我说跑了为什么不挂网逃?他说要刑事犯罪才能挂网逃。难道你们都是法盲吗?招揽民工卖血就是刑事犯罪呀?他们招揽那么多,活动那么久,是要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难道这不是刑事犯罪吗?
他说:这个不是你说,要通过法治的,不是你说的怎样就怎样的,因为这个我也不清楚的。
我说:新千亿商城离你们玉翠警务室只有370米,你们整天在那里巡逻,那里有一个非法招揽民工卖血的团伙长期在那里活动,你们既没有制止,也没有进行抓捕,你难道不觉得失职吗?
他说:你这个-你的反映等下我会给我们上面的领导反映,噢?
我说:这件事如果查证属实,连你们民警也要受到处理的,你这属于严重的失职你知道吗?
他说:那先这样吧,这是我的工作手机,我也不能跟你聊太多。你的诉求我会跟领导反映的,也会让主办民警联系你的。
挂了电话,我又打12389投诉。第一次没打通,第二次终于接通了。也是一个年轻女士接的电话,通话时间长达23分42秒。我向她详细讲述了案情的经过,从11月4日的早上,看到非法组织卖血团伙招揽民工卖血,我拍摄他们,遭到望风人员在背后的阻止与呵斥,到11月5日,我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拍摄店铺的广告,遭疑似非法组织卖血团伙望风人员的殴打。还有我对伤情鉴定过程,以及之后警察推托敷衍的不满。她很耐心地听着,从不打断我,直到我再也无话可说。她记下了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让我保持电话畅通,之后会有专员联系我的。我说自从发生了这件事,我从不关机,就是深夜一两点钟也可以打电话找我。她笑笑说,那应该不会那么晚的。我问,可以挂断电话了吗?她说,你要没什么补充的,可以挂断电话了。
投诉还是管用的,12月6日,马警官打来电话,说抓到了一个人,让我去龙城派出所辨认。我很为难,我告诉他,我在老家,就是立刻坐上火车,也得二十几个小时才能赶过去。我问他能否通过视频辨认,他说不行,必须现场辨认。如果三个人都抓到了,我买票过去也行。可现在只抓到了一个人,去辨认之后如果不是,我就在那里等着吗?每天吃住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我负担不起。马警官说,如果我不能赶过去,那他们只能把人放了。没办法,我就订了9日下午五点多的火车票。我想着尽量推后几天,万一又有什么变动呢。前面不是也说抓到过一个人,但很快又放了吗。再或者推迟几天,能把那两个人也抓住呢。去了就把事情一次性都解决。
12月8日,龙华公安分局的督察打来电话询问情况,这肯定是我打12389投诉带来的结果。
督察说:你反映的就是伤情鉴定未达轻微伤,所以没有处理对吧?
我又把伤情鉴定过程向他讲述了一遍,讲完了,我问督察,你觉得这样的伤情鉴定合法合规吗?
督察说:呃——你看这样吧——呃——据我所知,伤情鉴定的话,你是可以申请那个——那个重新鉴定的。
我说:我是头一次经历这种事,什么都不懂。
督察说:我现在告诉你,你对伤情鉴定觉得不满的话,你可以向所里再申请一次重新鉴定,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你被打这个事情啊,他这个鉴定的结果并不影响——不说并不影响吧——呃——处不处罚对方跟你这个伤情鉴定的结果其实并不一定有直接联系。就是对方有殴打你的行为的话,他就已经违法了。至于你这个伤情是未达轻微伤还是达到轻微伤的话,我们公安机关都会依法处置对方的。
我说:我早就跟龙城派出所的警察说得很清楚了,如果他们能够处罚对方,那就算了,我也不追究伤情鉴定的违法违规了。
督察说:你现在反映的问题,你最终的诉求,就是龙城派出所没有处理对方嘛?是不是?
我说:是的,距离我报警都一个来月了,还没有任何结果。
督察说:那这样吧,我们督察大队再跟龙城派出所沟通一下,看看是什么原因没有处罚对方,好不好?
我很奇怪,督察对我重点反映的非法组织卖血团伙招揽民工卖血一事提也没提。我就跟督察说11月4日早上发生的事,也就几句话就能说清的事,督察忽然打断我说:
你那个招聘的事、拍照的事、我是清楚的……
我也打断他说:你听我说完,我马上说完。
我强行把早上遇到卖血团伙,举着手机拍摄被卖血团伙的望风人员喝止的事讲了。
还未完全讲完,督察又打断我说:
你看这样吧,就是咱们这边就奔着解决问题的方向走,我这边再跟龙城派出所那边沟通一下,把你这个案件再复盘一下。然后你反映的伤情鉴定的事情再跟民警沟通一下。如果你有这个需要的话,看他符不符合条件,再重新鉴定一次。
我说:我跟你说,人被打一个多月了,难受也难受过了,过了这么久还能检查出什么来?……
不等我说完,他又打断我,说:
那行吧,那时间都过了的话,我再跟主办民警沟通一下,把你这个案件再重新复盘一下,看看符不符合处置对方的条件。当然,我们也要依法办事情,谁也不能违规办事,好吧?
我感觉刚才白讲了,督察听完我的讲述,像是在听我讲述一件与我的案情毫不相干的事情。卖血团伙与我被打极可能密切相关,我提卖血团伙也没跑题呀。做为一个督察听到我说某地长期存在着刑事犯罪,正常的反应难道不应该是主动引导我说,好了解得更详细吗?为什么反而是我只要一提卖血团伙,他必要打断我,或是转移话题。既然这样,那你怕提,我就偏要提。然后我说:
他那个情况是这样的,我怀疑殴打我的人就是卖血团伙的望风人员……
他立刻打断我说:咱们就不要怀疑了,我再跟龙城派出所沟通一下,好不好?好不好?
后面通话已经完全失控了,他说他的,我说我的。我说卖血团伙,他则暗示我回到我被打这件事情上来,不要扯些有的没的。最后他表示会帮我推进。
第二天上午,我想再问问督察,怎么能说“处不处罚对方跟伤情鉴定的结果其实并不一定有直接联系”呢?我哪里说过让你们违法违规办案了?可电话已经无人接听了。
12月8号,我想着明天就要再去深圳了,不免有些担心自己的安危,就给马警官发微信:在去深圳之前,我会把发生的详细情况写出来,发给我的好朋友保存。如果我去深圳之后从此就失联了,那他们就会把详细的情况反映给公安部门,并发送给各媒体的朋友。
为什么要发这样一条微信,因为我觉得案件太反常了。一个非法组织民工去卖血的团伙长期在警察眼皮子底下活动,警察不可能不知情。警察知情可为什么就是不管呢?这里面的疑点太多了,我不得不有些防备。
12月9号的中午,我再打电话给马警官,想确认一下是否有变化?如果另外两个人还没抓住,这个人又放了,那我就把火车票退掉。马警官说没有变化,还是只抓住了一个人。我问马警官这个人是做什么工作的?马警官支支吾吾,说他也不清楚。我想着督察已经跟进了,那两个人应该会很快抓住的,就收拾了行李,去坐火车。
为了省钱,我订的是最廉价的K237次,从太原到深圳东。5点45开,要第二天的11点32分抵达,全程近18个小时。到底还是穷人多,现在虽然有了高铁、飞机,可绝大多数的民工还是喜欢选择坐普铁,因为普铁能便宜好几百。好多民工辛辛苦苦做十几个小时,也挣不回这点差价。车厢里依旧挤得满满的,车厢连接处还站着几个无座的。我旁边坐了几个山西的小伙子,约有十八九岁。到底是年轻,精力充沛,坐了那么久的火车,几个人依旧在那里咋咋呼呼,高声谈笑,引得众人侧目。我坐在那里看了会手机,又看了会书。到了深夜,就把胳膊搭在小桌子上,用额头抵在胳膊上睡觉。由于脸部是悬空的,所以火车一路摇晃,下排牙不停地扣击着上排牙,根本睡不着。到了早上,我感觉上排牙有点疼。我想到牙齿矫正,牙齿如果长期受外力的挤压,是会改变生长方向的。如果长年这样坐火车,总是趴在胳膊上睡觉,那我的上排牙将会支出来,变成大龅牙。
12月10的中午,一夜没睡,脑袋昏昏沉沉的我坐公交车抵达龙城派出所附近。下车的时候正在下中雨。由于昨晚和今早都没吃饭,我觉得很饿,就冒雨找了一家兰州拉面馆,点了一碗西红柿鸡蛋盖面,18元一份。我对五十多岁的拉面师傅说,加两块钱的面。他说可以加面,但不多收钱。拉面师傅人很好,盖面做得也好吃,可不知为什么,生意很不好,只有我一个顾客。
吃过面,我想起来提包里还有两个葡萄柚。我拿出来看了看,把较大的那个给了拉面师傅五岁的孙子,把较小的那个剥开吃了。
吃完了柚子,雨还在下,短时间内没有停止的意思,我只好提着行李冒雨去龙城派出所。
还是跟上次一样,先在保安室登记,拿到来访的牌子。再输入指纹,把行李存进门口的柜子里。然后过安检,保安拿着金属探测器,把我前后上下都扫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金属,才打开门,把我放进去。
2点19分,我跟马警官打电话,说我已经到了,他说他正在忙,让我先等着,他一会儿就下来。我看到派出所的墙上有警务公开栏,就过去看了看。发现经常跟我联系的马警官是四级警长。马警官还很年轻,也就三十几岁。我之前一直以为陈X是所长,现在才知道是教导员。
我闲得无聊,就问豆包:在深圳市,一个四级警长,一年总共能收入多少钱?
豆包答:2025年深圳四级警长,年总收入(含到手+双边公积金,不含社保)主流区间32万-38万;到手约27万-32万元,双边公积金全年约5万-6万元,具体随工龄、警衔、岗位、考核浮动。
我再问豆包:在深圳市,一个派出所的教导员一年能有多少收入?
豆包答:2025年,深圳派出所教导员(通常为副科级,少数重点派出所为正科级)全年综合收入(含工资、津贴、绩效、公积金等),副科级约35-40万元,正科级约40-45万元,均为合规口径,不含灰色收入。
这真是远超我的意料,我没想到一个警察一年竟然有这么高的收入!
我想着待会警察可能会叫我去辨认嫌疑人,就坐在派出所的接待厅里,努力回想一个月前,打我的那几个人的体貌特征。又过了两个小时左右,就在我等得很不耐烦时,一个警察来叫我过去,我以为要辨认嫌疑人了。果然,警察拿出一张白纸,白纸上打印了几十个人的彩色照片,照片比我的拇指盖大不了多少,也不清晰。不像是对着人脸照的,倒像是从监控里抓拍的。我瞪着那些照片,正发愁怎么辨认呢。没想到完全不用我辨认。警察指着11号说,这一个,让我在下面打了个钩;然后又指着16号,这一个。最后又指着33号……
我问这个警察,中午马警官不说只抓住了一个人吗?这个警察说,三个都抓住了。我说,那要不要当面辨认一下,这照片太小了,也不清楚,我心里没底呀。警察说他们被关在里面了,不能见面。我也没听清具体关在哪里了。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重案,不知道为什么不能见面?难道是因为他们还犯了别的罪行吗?
然后警察让我在这些照片下面写,就是上面这三个人打了我。然后按上了红手印。之后警察又拿出伤情鉴定书让我签字。有两张我脑后的照片,我看着头发很像,就签字了。伤情鉴定书上有一句话,说被鉴定者没有提出其它身体不适。我拒绝签字,我说我当时提出身体不适了,头晕手抖,便衣民警把我赶出来了,没让我检查。警察见我不配合,不太高兴,就把材料都拿走了,也没人再答理我了。
我不知道警察准备怎么处理,就打电话问马警官在哪儿?我只想联系马警官处理,因为我曾经把这篇文章前面的一万来字发给马警官看过,他是最了解我的案情的。
他说:我在分局,我的同事没有下去找你吗?
我说找了,他让我辨认照片,照片不清楚,我没法辨认。那辨认的三个人都是你的同事指定的,他指哪一个我选哪一个。我觉得这不太靠谱,我就不能见见那三个人,当面辨认吗?马警官说,那三个人关在后面了,你见不到的,你觉得不靠谱可以不签字。
啊?我都已经签完字了,你跟我说可以不签字。
我问马警官准备怎么处理?
马警官说:那看你呀,你愿意调解就调解,不愿意调解就法办。我说同意调解。马警官说,那我半个小时之后回来给你们调解。
半个小时后,我再打马警官的电话,他说已经在回来的路上,还有十几分钟就到。过了二十分钟,我再打马警官的电话,他说已经回所了,就在楼上,但是在处理别的案件,让我接着等。说还有一个叫王金的嫌疑人没到,他打电话让王金过来。我也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一会儿说只抓住一个人,一会儿说三个都抓住了,一会儿又说还有一个没到。
天还在下雨,我只穿着单衣,很冷,就跟保安说,我要出去拿件衣服。我取出提包,把厚夹克拿出来穿上。再进来还要过安检。保安又拿着金属探测器,把我前后上下扫了一遍。扫到腰部时,探测器不停地嘀嘀,保安疑惑地看着我。我把夹克的两个口袋都翻过来,并告诉他,是夹克口袋的拉链头引起的,他这才放我进去。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再打马警官的电话,无人接听;二十分钟后再打,还是无人接听。7点零5分,终于接通了。我问那个叫王金的来了没有,马警官说还没来,让我接着等。从昨天中午到现在,我只吃了一顿饭。我又饿又冷又困,脑袋昏涨难受,有点想吐,我已经快坚持不住了。
又过了40分钟,我再打马警官的电话。他说那个叫王金的来了,可他只愿意赔我750块钱。另外两个人没钱赔。我说不能当面调解吗?他说不能,说他们关在后面哪里了,你见不到的。我听了几遍也没听清到底关在哪里了。
8点火42分,我已经快坚持不住了。从下面的对话也可以看出来,我的脑子已经很混乱了。我再给马警官打电话,说:
我一直跟你们反映的非法组织卖血团伙,你们至今也没抓住。我不要赔偿金了,我等得够久了,我明天要去投诉你们。
马警官说:那行吧,那是你的权利。
我说:始终有犯罪团伙在你们眼皮子底下活动,也没见你们管理。
马警官说:我跟你讲了,你说这个事儿,打人是打人,对不对?现在只能处理这个事儿。
我说:750块钱,我只同意放一个人。
马警官说:不是我不接受,是法律不接爱。要放只能一起放。
我说:你这搞的太过分了,让我在这等了这么久。既然是这样处理,你打电话让我过来干嘛呀?你直接告诉我结果不就行了。
马警官说:那法律也得叫你签字呀。
我说:如果只是签字,那完全可以网签呀。
马警官说:网签如果我做了材料,那要处理,你不在,我处理不了,处理不了我只能放呀。
我说:你何必这样折腾我呢?
马警官说:我怎么折腾你了?我该通知你我得通知你呀。是法律这样规定的,是不是?法律说我不用通知你不用告知你,没有这一说呀。
我说:上个月我就给你们反映了,那里有犯罪团伙,也没见你们抓捕呀?
马警官说:哎呀,你老是揪这个,他又不是我抓的,他有没有他妈逼的谁知道?你哪有个证据,你光猜猜猜,哦,我猜呀……
我说:他们招民工卖血是我亲眼看见的。
马警官说:你亲眼看见的,证据呢?
我刚想告诉他们,调新千亿商城门口的监控一看就知道了。可马警官的同事打断我说:
唉呀不吵……
马警察又接着说:你不同意调解没关系,我们就依法处理,我们该怎么走就怎么走,好不好?
我说:我还得等多久?
马警官说:那个王金马上过来……
有几秒钟,我们都没吭声。电话对面传来餐具碰触和咀嚼的声音,马警官和他的同事应该在吃饭。我度时如年,一分钟都不想等了。
我说:我昨天一夜没睡,我还要等多久?
马警官说:要签字,要确认,完了我会告诉你可以离开了。法律程序批一个我给你拿一个,那不是说一口气就搞完了。好不好,稍等一会儿。我也24小时都在,我想睡,是不是?我中午饭也没吃,晚饭也没吃。
我说:那犯罪份子我投诉举报了一个来月,也没见你们抓捕。
马警官说:给你说了,有条件,能达到条件就会那个——都是你想的这么简单,那我们派出所就可以放假了,这个世界就没有案件。立马就能搞定,立马就能处理完。是不是,你想想是不是这样?
我说:我想想,那门口就有警察,有冲锋队执勤点儿,就在那门口……
马警官说:冲锋队有他们冲锋队的任务,他不是派出所,也不是抓捕队。整个派出所它是一个系统。
我说:你们知道招揽民工卖血是刑事犯罪吗?
马警官说:他如果说我们发现有证据证明,我们肯定会处理,你说不要处理,我们也要处理。是法律放不过他,不是我们要放过他。明白没有?谁求情都没有用。你只要违法犯罪了,天王老子来了都没用。
我说:那为什么我们民工一来就发现了,而你们始终发现不了呢?
马警官说:你看到,你听到是那个,你可以找你的律师问一下,是不是?法院起诉,要不要客观证据证实?是不是觉得我看到就是了?只有你一个证人,好,谁卖血?谁找他弄的血?卖给谁了?在哪儿采的?血弄哪里去了?主使是谁?哪些人参与了?
马警官的同事接过话茬说:
现在很多医院,住院的人,他要输血,必须有近亲属献过血才能输血,那他有时候为了应急找个朋友,说你去献点血。当时我的朋友献了,然后医院就给我输血,这叫卖血吗?这也不叫卖血呀?我们办案要讲证据的对不对?那随便说我看到了都被抓喽?老是这么乱讲!
马警官插话:那公安机关的权利也太大了,好不好?你在那稍等一下。
马警官的同事接着说:我们干活接到你被打了,监控有拍到了,我们马上组织抓人,研判人身份信息对不对?有证据表明的事我们会去做,没有证据我们就把人抓了,那他说我们违规了怎么办?你张一张嘴就可以,我们是要依法办事!
我知道想让警察去调查非法组织民工卖血的团伙已经不可能了。尽管是铁一样的事实摆在那里,随便去新千亿商场门口抓住一个人问问,都知道那是在招民工卖血。我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民工,不懂法律,既没权利调取天网系统,也没权利传唤谁来配合我调查,我没有任何执法权,你让我上哪儿去查清这所有的环节?我要是向警察举报了谁在贩毒,难道我还要先把那个人整个的毒品供应链都调查清楚才能举报吗?我已经多次向你们反映,他们经常在早上五点多,在新千亿商城门口活动。招揽者扯着嗓子高喊:
三百五啦——三百五啦——献爱心啦——献爱心啦。
新千亿商城门口有几十个摄像头,还有那么多的民工在围观,你们去一看便知;再或者,你们穿上便衣,装成卖血者也去报名,不就能一下子把这所有的环节都查清了吗?如果我有执法权,几天的时间我就能把他们查个底儿掉,这很难吗?你们是警察啊,就靠办案为生的,难道还要我这个初中都没毕业的法盲去教你们怎么办案吗?
由于昨晚一夜没睡,在火车上颠簸了近二十个小时,接着又在派出所熬了一整天,我的脑袋又昏又痛,几乎不能思考,我也不想追查什么了,只想着能快点结束这一切,赶紧逃离这里。我也不打算签字了,直接走算了,你们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想到这里,我就直接出去,取出行李包,提上就走。刚走了几十米,马警官又打来电话,问我在哪里?我说我等不急,走了,我不同意这样处理。马警官又让我回去再商量商量,把字签了再走。
我再进派出所,看看到底准备怎么处理。我终于见到了王金,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东北人。我对他还是有印象的,他确实是那晚动手的人之一。王金只同意赔我一千块钱。我不同意,说那就拘留吧。我问马警官,是不是签完了字,就算完事了,就能拘留了。他说不是,如果不同意谅解,他们还要把材料报到分局,要分局批准才能拘留。如果证据不足,他们还要补充材料,有可能还要我过来配合调查。我想着如果再来回坐几天几夜的火车,简直是没法忍受的。我现在已经不想怎么让他们赔钱了,我只想着脱身,赶紧结束这一切。如果我同意拿钱签字谅解,这事就算结束了。我已经身心俱疲,就是一分钱不赔,我也打算谅解了事,我再也不想来折腾了。
警察都进去准备签谅解书的材料了,我忙把手机拿出来,把录音机打开,问那个王金:那地方是不是经常有人招民工卖血?
王金说:卖血?是献血。
我说:是吧,三百五十块钱一个人是吧?
王金说:三百八嘛。
我这么突然发问,王金没有反问我是哪个地方?也没有过多地思考就回答了我,这也说明他对在新千亿商城门口招民工卖血的团伙是极熟悉的。这也说明了,警察并没有对我多次反映的新千亿商城门口存在非法组织卖血的团伙进行任何调查,因为警察只需要对王金随口一问,就能发现有人在卖血。
我说:三百八啊?你们几个人是不是他请的?
王金说:不是,他跟你有什么过节吗?
我说:不是他请的,那为什么别人一拍照片,你们几个人上去就打呢?
王金含糊不清地说:以前他们拍照片发抖音,家里看到了——都是挂逼仔……
我还想再多问些,可有警察过来了,我也就闭了嘴。只要能在龙华汽车站附近待过几天的人,都知道那里有人在招民工卖血,可警察就是一口咬定没有证据,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在警察指定的所有地方签字,按手印,连看都不看了。听说那两个人也放出来了,现在也可以跟他们见面了,我跟警察说,不见面了。我只想赶紧离开。
晚上九点多,终于走出派出所的大门,结束了这一切。正好有一辆公交车开过来,我像个醉汉一样跌跌撞撞地冲上去。走了三站路,下车茫然四顾,巧合的是,就在我的身后就有两家小旅馆。我走进一家旅馆问了下,只要50元。房间很不错,床单被罩都雪白,还能洗热水澡。甚至还有一次性的洗漱用品。唯一不足的是枕头太矮了,怎么睡都不舒服,我只能把厚夹克垫在枕头下面。
第二天早上,我躺在旅馆的床上问豆包:
如果多次向警察举报,说离警务室370米远的地方,有人长期招揽民工卖血。最后警察没有抓捕,也没有调查,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那警察有错误吗?警察该负什么责任?这个地方经常有警察巡逻,而且有几十个摄像头,警察却从不过问,而且他们声称不知情,这符合常理吗?
豆包答:
从常理和逻辑来说,你描述的这种情况,确实很反常,至少值得高度怀疑和进一步追问。
你说的是:
·地点:离警务室约370米的商城门口
·行为:有人长期在那儿招揽民工卖血(涉嫌非法组织卖血)
·环境:
。经常有警察巡逻
。还有几十个摄像头
·结果:
。你多次举报
。警方却称“不知情”
。没有抓捕、没有像样调查,事情不了了之
在这种前提下,“警察一直不知情”的说法,从一般经验上看,有几点明显不合理:
1、 距离很近+巡逻频繁
370米对警察来说非常近,步行几分钟就到。如果是“长期”在商城门口公开招揽,巡逻警察只要稍微留心,很难完全没发现。
2、 几十个摄像头
若是重点区域、商圈,一般会有公共视频监控。如果真是“长期”“固定地点”“固定人员”在活动,调取监控一查就知道是不是存在你说的情况。
警方如果真的认真调查,很容易核实,而不是简单一句“不知情”完事。
3、 你多次举报
既然你已经多次向警察反映,且内容涉嫌刑事犯罪(非法组织卖血罪),按规定:
。警方至少要:
。受理并登记
。做笔录
。视情况调取监控、走访群众、询问相关人员
。如果最后什么都不做,只说“不知情”,这在程序上就已经说不过去。
所以,从“常理”判断:
·要么:警方根本没认真履行调查职责,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敷衍处理;
·要么:背后存在不正常因素(比如有人通风报信、故意不查、甚至可能牵涉利益问题),这就不再是简单的“不知情”,而是涉嫌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
法律上怎么看这种“不知情”的说法?
1、“不知情”不能成为不履行职责的理由
即便警方一开始确实不知情,你多次举报后,他们就应当知情,并必须启动调查。法律要求的是:
。接到举报→必须记录、核查
。不查、不登记、不反馈,本身就是问题。
2、如果真的什么都没做,就可能构成:
。行政上:不履行法定职责(可被督察、纪检追责)
。刑事上:若存在徇私枉法、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犯罪。
我想着,要不要接着投诉?要不要去信访办跟工作人员反映一下,看看他们怎么说?除了我亲眼所见的之外,我现在已经有了两个证据,第一个是那个湖南人拍的短视频;第二个是王金的录音。虽然王金否认那是卖血,而是献血,可他还是承认了每个人可以拿到380元。可这两个证据有用吗?能够证实吗?我就是个法盲,什么都要在豆包上问。万一这两个证据什么用也没有呢?
如果再闹下去,我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如果警察把我抓进去,把我的录音删掉,再把我保存的短视频也删除,那就什么证据也没有了。再给我弄个寻衅滋事罪,或者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都是有可能的。这样的事例还少吗?别看警察查卖血团伙不行,可要是想抓我,我都出不了深圳市。如果就此放弃,那一切就结束了;如果再追究下去,还不一定有什么等着我呢。思来想去,我还是放弃了,这件事就这样屈辱地结束了,我什么都追查不出来,我就是个屁。
由于已经签字同意谅解,所以,从深圳回来之后,我再也没有主动去联系深圳的警察,深圳的警察也没再联系我。我以为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谁知道在12月18日的中午,我正在院子里锯木头。龙华分局的督察突然打来电话,问我之前投诉的关于做笔录一些细节,他问得很详细。我不知道督察为什么从来不问我关于卖血团伙的事,却总在一些细枝末节上问来问去,我很失望,就重重地叹了口气。然后又把做笔录的情况详细讲了一遍,这我在前文已经详细讲过,在此就不重复了。
督察问:你的意思是笔录应该写得更具体点是吧?
我说:对对,我当时就提出异议了,我说这写得跟事实不相符。做笔录的警察说,我不可能给你写那么详细。
督察问:当时给你做笔录的是民警还是辅警?
我说:那我倒没注意,我只记得他长得挺壮实的。
督察说:就是长得比较壮实,笔录写得不够具体是吧?
我说:这不是主要的,这些都是的小事。我跟你们反映的一些主要的情况,最后也没个调查的结果。我现在正在整理通话的录音,正在复盘我在深圳经历的这一切,我准备把这些全写出来发表。
督察有些吃惊,说:但是——但是,你整个的那个案件的话,到后面不是你们、不是就是调解的吗?
我说:是啊,是调解了,我已经没有力量再追究下去了,因为我怕再追究下去把我弄到精神病院去也是有可能的。
督察说:没有啊——就是——就是,这个案件当时是把人都已经抓到了吗?我们是可以依法处理的,是可以拘留的呀?
我问:你是之前给我打电话的龙华分局的督察吗?
督察:对——对。
我说:可我之前反映的一些很重要的问题,你们没有做任何的调查,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督察说:你反映的情况就是——呃——在招聘启示里面——在人才市场那里拍那个招聘启示的时候,被三个人无故殴打吗?是吧?
我说:不是,这不是主要的,我给你们讲的主要的问题你们都没有调查。
督察说:你现在跟我讲一下,主要的问题是什么?
我说:主要的问题我已经给你们那里的警察讲过好多好多次了。11月4号的早上5点多,我去新千亿商城门口找工作,遇到招揽民工卖血的团伙。我就感觉很奇怪,这都什么年代了,在富裕发达的深圳市,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卖血呀。因为人太多,前面站了很多人。我就举着双手拍摄他们,有望风人员突然在背后大声的吼我:拍什么,不要拍!然后11月5号的早上5点多,我在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时间,拍摄店铺的广告时,也有一个人大声的吼我:拍什么,不要拍!然后几个人上来群殴我,我有理由怀疑这两伙人是同一伙人。当然,这只是我合理的猜测,我没有直接的证据,但你觉得我这个猜测合理吗?
督察说:我们作为公安机关国家执法人员,我们不会把一个猜测作为证据,希望你能理解。
我说:是的——是的,但是……
督察打断我说:我的建议是这样的,如果你有什么猜测或嫌疑,你可以提供给公安机关。
我说:这两伙人是同一伙人,是我的猜测。但是,他们在那里长期招揽民工卖血则是我亲眼所见。
督察说:如果是你亲眼所见,你觉得有存在什么猫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你可以到龙城派出所——他那个地方确实是归龙城派出所管辖的。你可以去派出所那边报警,我们给你制作笔录。
我想着自己去一次多不容易呀,来回至少三天三夜,坐在硬座上睁着眼睛摇晃一夜,吃住路费花销上千块,被督察说的这么轻描淡写。我已经跟你们举报多少次了,我去的时候你们干吗不问我呢?那时候你们干吗不做笔录呢?在龙城派出所,我多次向你们的民警要求查清卖血团伙与我被打之间的关系。可你们的民警说,这是两码事,卖血的跟我没关系。甚至还否认那里存在卖血的,说我是在乱讲!
我压制着自己的愤怒说:我已经第二次去过龙城派出所了,你知道我去一次多不容易吗?因为没钱,只能买最廉价的火车票,去一趟光是坐车就二十来个小时,我容易吗?……
督察打断我说:事情一码归一码嘛……
我说:你在否定我这个合理的假设的时候,起码也应该把非法招揽民工卖血的团伙抓住,查清他们的所作所为,然后再告诉我跟我没关系,他们所犯的罪行跟我被打是两码事儿,这我是服气的。
督察说:我没有否定你的任何猜测,或是任何的那个那个……
我说:我感觉你们始终没有对那个团伙展开调查,无论我怎么催促,怎么举报,始终没有,你知道吗?
督察说:呃——你好你好,是这样的——呃——你刚刚讲的内容,负责调查的部门主体是龙城派出所,我们是……
(督察应该想说,他是督察,不负责调查,但被我打断了。愤怒冲昏了我的头脑,我已经有些失去理智,把龙城派出所民警说的话,也归到督察的头上了,我把他们当成一个整体了)
我说:你们没有做任何的调查,就跟我说是两码事,跟我没关系,这样是不是太武断了些?
督察说:我们是——呃——你不能把我刚刚讲的内容混淆了,我现在跟你讲的是,你刚刚反映的那个卖血,我也听完了。我不是说否定你,我没有否定任何东西,我没有调查,肯定不会否定你的任何话。我只是告诉你,这个事情调查的主体是龙城派出所,如果你觉得有嫌疑,你可以前往龙城派出所那边去提交证据材料,或者是你亲眼所见的内容事实,你去做笔录都没问题。我是龙华分局督察大队监督大队的,就是今天我跟你打这个电话,是要核实你在11月5号,你拿手机拍照被人殴打这个情况我们进行一个回溯的,是这么个事情。把这个事情搞清楚——呃——给你反馈调查的结果。
我说:那我……
督察打断我说:我们督察大队就是、并不是在你具体的——那个,比如说卖血呀或者是你殴打这个事情。
我说:我想请问一下,你知道那个长期招揽民工卖血是刑事犯罪吗?
督察说:我没有调查——我——我不能给你结论。我也不能否……
我打断督察说:不是,我就问问你知不知道这种情况是违法犯罪?
督察说:我说过,我没有调查,我不能说听你说几句话……
我打断督察说:不是,我是说假如有人在那里招揽民工卖血……
督察不等我说完就说:我们不接受——你刚刚讲了,假设怎么样的,我们公安机关只看事实。
我说:不是,我就问问你,是不是有非法组织卖血罪这个罪名?
督察说:我不清楚你刚刚讲的这个内容是否属实。
我说:不是,我就是想问问,刑法里面有没有非法组织卖血罪?
督察说:你可以自己去刑法里面查询,这都没问题的。
我想等着督察说,他知道有非法组织卖血罪,这是刑事犯罪。然后我就会问问他,早在12月8日,我还没去深圳的时候,你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时,我就已经反复地跟你提到,我的被打很可能与非法组织卖血的团伙相关了,可你不是打断我,就是转移话题,之后也并未进行任何的调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督察就是不直面问题。
我说:我查了,有啊。
督察说:我说过,你有任何问题,有任何违法犯罪情况,可以到龙城派出所反映。
我还想问督察一些问题,督察忽然说,先到这里吧,你刚才讲的内容我们再调查一下,好不好,先这样。
我:别别别,我……
督察已经挂断了电话。
写这篇文章,真是耗尽了我的耐心。因为我要完全尊重事实,这样的文章是最难写的。光是四万多字的录音我都听了好几遍。有些重要的部分我甚至反复听了十几遍,确保不会出现与事实不符的地方。
写完了全文,我又重读了一遍。我不确定能不能发表,毕竟我的证据太少了,只有一个湖南人的抖音视频和王金的录音。要是能多找点证据就好了,可我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能在哪儿找点证据。我没有亲戚在那一带生活,没法请他们帮我找证据。再说了,就算有这种亲戚朋友,这种危险的事,我又怎么好意思麻烦他们呢?
我每天在睡觉前、起床后,搜索那些在龙华汽车站周边搞直播的人,可并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我还在抖音上搜索龙华汽车站卖血,可连搜了几天,也没找到一条与卖血有关的短视频。我突然想到王金的话:不是卖血,是献血。我就在抖音上搜:龙华献血。刚输入这几个字,搜索框里自动跳出来很多热搜。排行第二的是:
龙华献血350包来回真的假的。
我立刻点进去查看,竟然看到了几个在抖音发布招献血日结工的中介。有些中介的定位地点正是龙华汽车站,也就是我反复向警察提到有非法组织卖血者,而警察则一再否认的地方。真实情况远比我以为的更严重,深圳龙华区简直成了个血源地。几乎每天都有大巴车从龙华区出发,带着满车的民工,去揭阳、揭西、潮汕等地献血或献血浆。
为什么叫献血日结工,而不是叫献血志愿者呢?因为他们不但献血液,更多的是献血浆。献血浆要用大巴车拉到300公里外的单采血浆站。大巴车免费接送,中午有免费的午饭。完事之后给350元现金。因为耽误的时间比较长,接近一天的时间。用一天的时间,挣350元。所以叫献血日结工。
现在我们再回到前文,我打深圳的110投诉之后,玉翠警务室的警察给我回了个电话,我问他:就在离你们警务室370米远的新千亿商城门口,经常有人在那里招揽民工卖血,你们知道吗?
他说:这个——民工呢——我们这到时候——我们——他那里不是有那个人力资源的吗,对不对?
我一头雾水,心想,你都在说些啥呀?但还是随口应道:对。
他接着说:然后这个是街道他们都知道的。
我当时很不理解,现在似乎理解了。也就是说,警察把这种中介“招民工去献血浆的行为”跟中介“招民工去干日结工的行为”等同了,他们不认为这样是犯法的。该警察还补充道:然后这个是街道他们都知道的。
我说这是刑事犯罪,该警察还说:
这个不是你说,要通过法治的,不是你说的怎样就怎样的,因为这个我也不清楚的。
我赶紧截屏、录屏,一边录屏一边截屏,能下载的也下载。我还觉得不保险,我就怕有人说这些录屏和截屏是我伪造的,就用一个手机翻抖音,用另一个手机录像。我一边做一边想,够了,这证据太多了,简直用不完了。招揽民工去献血浆的人长什么样?多大年纪?甚至老家的房子买在了哪个小区,还有他们的对话全有了。你们看看,收集证据很难吗?一个派出所的警察用了一个多月都找不到的证据,让我这个初中都没毕业的民工,在几千里外,通过一部廉价的用了好几年的破红米手机搞定了。如果我有警察的查案条件,又会查出什么来呢?
有几十个招民工去献血浆的视频都配着一个女士“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旁白:
很多人一听到献血浆可以领取补贴,就认为是卖血。其实这份补助背后是一道温暖的关怀,每次献血浆前,志愿者都需要进行严格体检。血液检测和健康评估。
献完血浆为啥要给钱呢?其实献血浆给的钱呢,叫做交通补助和误工补助,因为献血浆的话呢他不像献血一样在街头的流动车上进行完成,他必须到国家指(到这就断了,后面应该是:指定的正规单采血浆站)
有一条短视频是两个年轻的护士,在两个护士的背后,可以看到有“丹霞(揭西)血浆站”的牌子。全称为:揭西县丹霞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两个护士交替唱着:我是揭阳的——揭阳揭西的——揭西血浆站——献血浆听我说——伸手救人命——献浆利健康——促进代谢降尿酸——吃吃喝喝不慌张——三免一补政策好——血液制品救命药。最后两人同声唱:一份爱心十分希望一起传递正能量。
旁白说的冠冕堂皇,而下面的留言则无法无天。这条视频下面还有29条评论。
下一个传奇问:不限户籍地吗?
中介答:哪里都可以,不限制。
下一个传奇再问:介绍人过来返点不?
中介答:有,私信我安排。
有的短视频纯粹就是一张招民工去献血的广告:天天爱心日结350
400cc补贴350
200cc补贴150
早上10:00,竹村地铁C出口集合发车去揭西,上午去,下午回,来回车费全免,中午包吃午餐,下午做完秒结算
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18-50周岁。
2、没有高雪(最初我以为“雪”是错别字,再看后面,全是用的“雪”字,看出来这是故意为之)压,没有乙干,没有贫雪。
3、最近6个月内没献过雪
4、最近2天没有熬夜(没有上夜班),今晚也保证不熬夜
5、男生120斤以上,女生体重108斤以上
6、必须有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要有磁)
7、必须有手机,能正常通电,完全符要求的,才能去。
做为一个正常人,谁没有身份证?谁又没有手机呢?这份广告之所以要强调这两点,显然就是针对那些长年活动在龙华汽车站周边的三和大神的,因为只有部分的三和大神才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竹村地铁C出口集合发车去揭西,揭西县只有一家采浆站,那就是揭西县丹霞采浆站
在这条短视频后面,有7条评论。
有人留言:剩下的两千六百五被你吃了吗?
这条留言显然是中介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中介并没有回复他。也有人留言:怎么报名?中介连回了三条,让他私信自己。
有人留言:血压高根本就不行。
中介回应他:吃降压药。
还有几十张截图,和大量的录屏与录音,我就不一一展示了,以后交给办案人员吧。也可能这件案子永远得到不到办理,反倒会有人来办理我。大家可以问豆包,这些血浆站的背后都有谁?你们就知道为什么非法组织卖血的团伙长期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活动,而警察却不去管的原因了。如果我现在有了老婆孩子,我是说什么也不敢把这一切都曝光出来的。
有了充分的证据之后,我又进行了多次投诉。向深圳市12345市民热线,向国务院互联网+,还多次拨打12389进行投诉。12389第一次很容易就拨通了,之后再打就很难拨通,往往要打几十次才能通。我还用电脑在12389互联网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下面是我在举报平台所写的文字:
2025年11月4日早上五点多,我在新千亿商城门口找日结工,看到有人当街高喊:三百五啦——三百五啦……
我觉得工资很高,想报名。可我又疑惑,围观的几百个人为什么都不报名呢?我问常在这里的民工,他反问我:你是新来的吧?我说是的,昨天下午来的。他说,难怪你会这样问,常在这里的人谁不知道,这是找人去卖血的。
聊了一会,我再去看,已经有七八个民工在添加那人的微信。我用手机拍摄他们,有望风人员在背后呵斥与阻止,我很害怕,赶紧离开。
5日的早上五点多,我在同样的地点拍店铺的广告,遭到三人殴打,并抢夺我的手机,把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都删除了。
报警6个多小时后,去做伤情鉴定。我提出头晕手抖,右耳嗡嗡响,想让医生动用仪器给我检查一下。不等医生开口,警察就厉声呵斥,将我赶出。从进到出,不到3分钟。之后警察关上门,和医生商定检查结果。请问公安局长大老爷,这样是否合法合规?就是这么歧视、欺负我们底层的民工吗?
之后我多次催促警察办理,警察说打人的团伙跑了。11月28日,我在抖音上看到,湖南男人于11月19日发布了一条抖音,说:新千亿商场门口有卖血的,也不见政府部门的管理。我赶紧截屏发给两位警察,可没有任何回应。几天后,我再看这个人的抖音,这条视频已经被删除了。
打12389投诉之后,警察才说抓了一人。我从河南赶过去处理,警察给我指定了三个人,并说他们没钱,只赔我1000元了事。连来回的差旅费都不够。
我多次向多位警察反映,那里有非法组织民工卖血的团伙在活动,可警察多次否认,还训斥我:老是这样乱讲!我也多次向龙华分局的督察反映,可督察不是打断我,就是转移话题。
玉翠警务室离新千亿商城只有370米,且商城门口有几十个摄像头,可以说,商城门口每天发生什么,警察都一清二楚。有人长期在这里进行非法活动,而警察却声称不知情,这说得过去吗?这符合常理吗?我突然向警务室的警察发问,他吞吞吐吐地告诉我:这是街道他们都知道的。
知道就对了,知道才符合常理。可既然知道,为什么放任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长期存在刑事犯罪?这警察怎么当的?合格吗?每年拿几十万的高工资,难道就不觉得脸红吗?
没去深圳之前,我一直以为,深圳是全国最文明、最富裕、最先进的地方,我对深圳充满了向往。去了之后大失所望,没想到治安这么差、这么混乱,警察办事这么不靠谱!这么敷衍!
回到河南老家,我越想越气,就在网上搜,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我原来以为,只是几个小混混在街头招揽民工卖血混点小钱。没想到是惊天的卖血大案,成大巴车的民工,从龙华区拉到300公里外的揭西、揭阳、潮汕等地,进行所谓的献血或献血浆。献完之后给350元的报酬。有人问中介:不限户籍地吗?中介答:不限制,哪里都可以。介绍人有返点不?有,私信我安排。有人说,有高血压不能献。中介答:可以吃降压药。
我想问问深圳的公安局长大老爷,这样做就不犯法吗?你们特区是有特别的法律吗?举报了两个多月,你们找不到任何的证据。一个初中没毕业的民工在几千里外,通过一部破手机就查明了大部分的案情,你们就不觉得难堪吗?办案能力这么差,是怎么当上警察的?深圳的警察就这个水平吗?你们已经严重违法违规了你们知道吗?
搜卖血事件时,我还顺便搜到,2024年,龙华街道办主任带头抢夺广东电视台的摄像机,还威胁记者:如果再拍,就让记者躺着出龙华!这是主任还是黑社会大哥呀?这完全颠覆了我的想像,原来深圳龙华区这么黑暗呀。
抢夺摄像机成了网上的热搜,你们还想再上热搜吗?就不能好好地把事情解决,非要逼我在网上实名曝光,你们的脸上才光彩吗?
由于当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我的措辞是很不合适的。我这些举报的结果就是,龙城派出所的警察再次联系了我,说他们已经派人在走访调查了。就在警察走访调查期间,我每天在抖音上查看,这些中介依旧在更新招募民工去卖血的广告。又过了几天,这些广告忽然都消失了,中介的账号也注销了。警察的调查结果是:暂未发现有人非法组织卖血。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种大规模的非法组织卖血仍在进行着。那些中介每天早上依然在新千亿商城门口高喊着:三百五啦——三百五啦——献爱心啦——献爱心啦……

